时间:2020-08-14 作者: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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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生产生活遭到较大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果断科学号令下,全国上下戮力同心,迅速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指出“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坚决落实“六保”任务,不断织密织实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坚持人民立场,及时出台民生保障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财政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一)兜底患者治疗费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一是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确诊患者实行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生产生活遭到较大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果断科学号令下,全国上下戮力同心,迅速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指出“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坚决落实“六保”任务,不断织密织实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坚持人民立场,及时出台民生保障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财政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一)兜底患者治疗费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一是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确诊患者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按60%补助;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是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天300元、2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四是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并将发放范围扩大到一线医务人员。五是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向承担防疫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
(二)提标扩围,加大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一是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2020年3月至6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保障人群进一步扩大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二是实施失业补助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三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四是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将2019年1月1日以来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障范围,可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
(三)加大企业减负和稳岗返还力度,全力支持保居民就业。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明确自2020年2月起,湖北以外各省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二是指导地方自行确定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三是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四是加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全国平均3.8%),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同时,完善促就业政策,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受疫情影响失业、通过市场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将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力支撑
无论是疫情防控,还是民生保障,都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增加投入、加强调度、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和兜底基本民生提供了强大财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担心经费问题而影响救治和防控,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2020年1-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共计187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25.4%,比去年同期增加1.8个百分点。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为支持疫情防控,尤其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中央财政已经分两批预拨各地疫情防控资金124亿元,并拨付湖北省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0亿元。同时压实地方财政部门责任,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更加有力举措,统筹加强经费保障,加快资金调度拨付,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截至5月底,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624亿元,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支出需求。
(二)加大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力度。为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55亿元,已超过去年实际执行数。各地可将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适度提高低保等保障标准。同时,提前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60亿元,对困难群众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三)大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下达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539亿元,支持各地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主要用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52个挂牌督战贫困县以及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并继续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戴帽”下达资金,助力脱贫攻坚。统筹使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1000多亿元专账资金,深入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健全政策措施,持续兜牢底线
下一步,社保司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遵循,扎实做好各项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一)坚持常态化防控和保基本民生并重。继续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投入,有序做好救治费用结算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稳定器”功能,进一步明确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功能定位,注重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大困难群体托底保障力度,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对象全面覆盖。统筹考虑困难群众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合理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力兜住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底线,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和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低保等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坚持促居民就业和保基本生活并重。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渠道,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拓展就业扶贫渠道,通过“授人以渔”,增强“造血”功能。研究完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扛”过难关。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将保障范围扩大至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做到应保尽保,通过“授人以鱼”,加强“输血”,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三)坚持短期应急保障和长期制度建设并重。坚持战时思维,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争分夺秒完善短期应急保障措施,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救助金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最大程度化解和对冲疫情造成的影响。坚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紧紧抓住“防、控、治”三个关键环节,全力构筑更加完备、系统、规范、巩固、牢靠的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大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 刘慧娴
2019年财政收支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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