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刘兴云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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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下达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攻令”,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山东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财政扶贫工作职责,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持续加大投入,夯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一鼓作气、乘胜追击,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扶贫投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一是继续增加专项扶贫投入。2016—2019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8.52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6.3%,投入力度和增长幅度前所未有。2020年,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达到80亿元,全力支持完成攻坚任务。二是积极汇聚行业扶贫力量。引导农业、水利、交通、生态、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下达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攻令”,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山东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财政扶贫工作职责,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持续加大投入,夯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一鼓作气、乘胜追击,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扶贫投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一是继续增加专项扶贫投入。2016—2019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8.52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6.3%,投入力度和增长幅度前所未有。2020年,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达到80亿元,全力支持完成攻坚任务。二是积极汇聚行业扶贫力量。引导农业、水利、交通、生态、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成果,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三是推动扶贫资金放权改革。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给贫困县更多扶贫资金使用的自主权”的重要指示精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实行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的管理模式,项目怎么安排、资金怎么使用,自主权全部交给市县。
坚持精准方略,攻克脱贫攻坚重点难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山东省财政紧紧扭住精准这两个字用心用力,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推动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落地、精准使用。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认真落实“三个新增”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个2”深度贫困地区(菏泽和临沂2个市、20个脱贫任务较重的县、200个重点扶贫乡镇、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以及革命老区、滩区、库区、湖区、农村老人聚居区等重点区域聚焦。今年,省财政将70%以上专项扶贫资金投向“4个2”深度贫困地区。二是聚焦重点人群。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老弱病残”特困群体等重点人群倾斜,建立健全即时帮扶机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有效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今年以来,全省已有2881人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全部落实了相关帮扶政策。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今年拿出60%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同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推动形成高质量的扶贫发展态势。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工程,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筹集资金260亿元,扎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帮助60万滩区群众实现“安居梦”。
坚持同步推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山东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支持扶贫产业复工复产。对因疫情出现经营困难的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适当延长富民生产贷款还款期限,延长期内财政贴息等各项政策不变。二是支持贫困人口务工就业。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从事保洁卫生、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三是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推动政策接续,健全完善长效脱贫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当前,山东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山东省财政厅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努力构建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融合。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内在统一性、连续性,把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专项扶贫资金在内的各类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实现扶贫开发巩固持续长效。二是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财政扶贫工作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逐步把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过渡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帮扶措施。支持淄博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和9个试点县围绕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开展试点,年内形成试点成果。三是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经营管理。对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快明晰所有权和收益权,完善后续运营管理、维护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村集体和贫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扶持工作,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全面对接帮扶,扎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
鲁渝扶贫协作是党中央交给山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山东省政府与重庆市政府签订的2020年度扶贫协作协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对口支援资金,持续加力推动鲁渝扶贫协作再创佳绩。2020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扶贫协作重庆财政资金是2017年的4.2倍,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山东省结对帮扶的重庆市1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援建项目,推动改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鲁渝人才交流、科技服务、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旅游合作等。
强化资金监管,提升脱贫攻坚资金效益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山东省财政厅将把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作为财政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全链条制度设计、全过程动态管理、全方位跟踪问效,编紧制度的“笼子”,扎密管理的“篱笆”,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使用。
一是完善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各类扶贫资金实行全流程、逐环节、链条式追踪,全面了解扶贫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全面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管理。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激励奖励,通过绩效评价“指挥棒”,引导各级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每一分脱贫攻坚投入都给贫困群众带来实惠。四是严格开展财政监督。把加强扶贫资金财政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地和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断强化财政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促进财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责任编辑 李艳芝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发行规模为10000亿元,发行期限以10年期为主,与中央国债统筹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本金由中央财政偿还3000亿元,地方财政偿还70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财政赤字率:财政赤字是指财政支出超过财政收入的部分。财政赤字率是指一定时期内财政赤字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是一项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报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指导地方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结余等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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