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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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一是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扩大对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全部用于发放小微贷款。二是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拓宽渠道。三是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四是健全贷款...
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一是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扩大对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全部用于发放小微贷款。二是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拓宽渠道。三是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四是健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增信的商业保险产品,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减轻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负担。
财政部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3月19日下午,财政部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刘昆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细化有关举措,坚决抓好贯彻落实,高度重视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的新挑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要认真履职尽责,较真碰硬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强化资金监管和政策落实。要落实挂牌督战要求,聚焦弥补短板弱项,全力支持攻克剩余脱贫攻坚任务,坚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做好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党员自愿捐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作出安排。通知明确,党员捐款资金体现慰问性质,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新闻工作者等,其中重点慰问一线医务人员。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也应予以重点慰问。根据疫情实际和需要,党员捐款资金重点向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倾斜。根据有关要求,中央组织部已将截至目前上缴的党员捐款52.8亿元,转交财政部分配下达。
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抓紧建立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安排以下转移支付中可形成实物工作量的资金预算,均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范围,具体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两项资金中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补助及到人到户的补助)。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印发
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明确PPP项目绩效管理是指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项目管理活动。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是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确定的具体年度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PPP项目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及项目管理等内容。PPP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由绩效指标、指标解释、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构成。
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
财政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要求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履行代偿责任,依法核销代偿损失,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开展股权投资,力争2020年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力争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等。
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基础上,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增加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的方向,中央财政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向在疫情防控中承担保供任务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倾斜,支持做好货源组织、储备和对接调运,确保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不断链,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2019—2020年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商互联工作事项中合理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保供工作,相关资金不受《通知》中70%资金比例用于支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的限制。
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稳住产业链供应链;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用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用好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用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加大支持促进国内消费;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抓紧安排已经下达的2020年专项资金,统筹盘活结余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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