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步杨怀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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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月1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首次引入教育、养老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税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税务部门要全力以赴落实好的一项艰巨改革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合理有序建立汇算清缴制度等要求,为汇算清缴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文结合实际,分析汇算清缴将面临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首次汇算清缴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意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汇算清缴的实施涉及到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是政府、社会与数千万纳税人的一次“互动”,互动是否有效,百姓是否满意,是税收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成果体现。可以说,汇算清缴工作是税务部门实践和检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
一是汇算清缴将显著提升自然人税收参与度。与分类税制下以扣缴单位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不同,综合与分类税制要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需要掌握自身一个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等信息并按税法规定汇总计税,完成补退税,这在税制改革历史上属首次。
二是汇算清缴将促进国家减税政策继续落实。汇算清缴人群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选择年度享...
2019年1月1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首次引入教育、养老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税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税务部门要全力以赴落实好的一项艰巨改革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合理有序建立汇算清缴制度等要求,为汇算清缴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文结合实际,分析汇算清缴将面临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首次汇算清缴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意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汇算清缴的实施涉及到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是政府、社会与数千万纳税人的一次“互动”,互动是否有效,百姓是否满意,是税收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成果体现。可以说,汇算清缴工作是税务部门实践和检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
一是汇算清缴将显著提升自然人税收参与度。与分类税制下以扣缴单位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不同,综合与分类税制要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需要掌握自身一个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等信息并按税法规定汇总计税,完成补退税,这在税制改革历史上属首次。
二是汇算清缴将促进国家减税政策继续落实。汇算清缴人群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选择年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另外,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本身需在年度申报完成,只有落实好汇算清缴,上述人群才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三是汇算清缴将提升全社会税收治理水平。做好汇算清缴,不仅需要税务部门,更需要纳税人、扣缴单位和社会力量的通力协作配合,此次汇算清缴,将以纳税人为“主角”,相关部门单位、涉税中介等一同参与,对提升整个社会自然人税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税收征管现状和面临的考验
从近年的征管情况看,我国纳税人自行办税遵从度在逐步提升。2007年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推开,申报人数逐年增长,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纳税人群集聚的省市,在2010年开始,已经尝试对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提供线上预填服务。2019年新税法全面实施后,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情况看,超过80%的纳税人已经习惯于通过手机APP等实名认证后在线上自行办理信息报送,服务管理有所提升,但是,此次自然人汇算清缴,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一样,都是第一次,面临很多挑战。
一是人群庞大。虽然对工薪所得实行了累计法扣税制度,但实际征管中,由于纳税人税前扣除不足、更换工作、年度中间就业等因素,汇算清缴预测人数依然庞大。
二是流动性强。从实际征管看,存在年度内更换工作地、多处收入带来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情况,在制度设计中需要兼顾纳税人汇缴地选择的便利性和税务部门征管效率。
三是办税能力不足。我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群的占比有限,此次汇缴涉及大量退税人群,大部分是首次办税,办税能力整体不足。
四是税收敏感程度高。自然人汇算清缴涉及纳税人全年的收入、扣除等的确认,一旦因为“身份信息冒用”等发生申报争议处理等问题,恐引发负面舆情。
五是办税习惯未形成。大部分自然人首次与税务部门打交道,可以借助的申报援助手段并不多,与企业专业财务人员不同,纳税人需要较长的时间逐步适应并建立办税习惯。
纳税人的上述特点会给税务部门带来如下压力。
(一)系统运行中面临的运行压力。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随着线上办税业务增长,该系统将面对数以亿计的自然人访问,并且,涉税数据将在多方形成交互。例如,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的预填服务,需要汇集自然人年度内来自全国范围的收入、税款等,系统将面临大量数据运算带来的压力。纳税人申请退税后,相关信息将与财政、银行等第三方部门交互,系统一旦发生卡顿、阻断,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二)纳税咨询服务中面临的压力。由于纳税人办税习惯、政策理解水平、办税能力参差不齐,在首次汇算清缴期,12366服务热线及各级税务机关咨询电话的话务量将达到高峰,各地办税服务大厅的办税业务量也将激增,税务机关将会面临纳税咨询、业务办理等方面的纳税服务压力。纳税咨询解答的准确率,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都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更是对税改后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纳税服务水平的综合考验。
(三)涉税舆情管理的压力。汇缴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预填数据不准确、申报系统不稳定导致数据校验失败、申报时间过长、退补税不顺畅等一系列问题,纳税人会产生不理解、不耐烦的情绪,这对于税务机关的服务能力、应对能力、舆情管理能力等都是极大的挑战,一旦应对不当或处置滞后,可能引发大面积负面舆情。
(四)数据安全管理中的压力。新税制实施后,税务部门汇集了数千万纳税人申报的涉及家庭、教育、住房等敏感信息,在汇算清缴期,信息系统将对全国数千万级纳税人的敏感信息进行处理,部分数据还与银联等外部端口对接交互,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将是个税征管的极大挑战。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施有关建议
(一)坚持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做好宣传辅导。针对纳税人整体纳税能力较弱的特征,在宣传辅导中,始终要从“说什么、怎么说”出发,坚持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讲解税收专业政策,借助短视频、动漫等丰富宣传方式,对“我需不需要办?在哪儿办?”“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等高频难点政策进行解读;提前为纳税人提供必要的计算辅助,引导纳税人对清条件,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个人所得税APP、WEB、扣缴客户端推送“傻瓜相机式”操作指引,让纳税人便捷申报。
(二)落实好实名办税,推行“诚信假设”。推行扣缴办税人员、自行申报纳税人实名办税,确保办税人员“你就是你”,全程可追溯。开通个人收入税收线上自主查询,让广大纳税人清楚掌握收入税收情况,参与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如申请退税符合条件的,实行申报即可享受,涉税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对纳税人申报疑点信息开展后续管理。
(三)优化体验,提升线上办税交互能力。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实现由“人人对话”向“人机交互”转变。提供个性化申报服务。对绝大部分取得境内单一工薪收入来源的纳税人,设立“简易版”的申报表,满足快速申报需求。推行预填服务。在实名认证的自然人税收数据“一户式”准确归集的基础上,通过APP、WEB端为纳税人提供申报预填和明细数据展示服务。纳税人能够在网上获取申报提醒、办理申报、表单、指引、问题回复、争议解决等闭环式的服务。
(四)发挥各方协力,实现高效补退税服务。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构建高效便捷的补退税机制,拓展银联等第三方支付,对一定数额以下的退税实现即办即退。税务机关依托各有关部门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提交相应国库部门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对绝大多数纳税人,适用电子审核的简易退税流程,保障退税效率。
(五)充实各项服务资源,确保汇缴平稳实施。充分预估服务咨询量,配足12366汇缴专线咨询服务人员、线路资源等,探索建立AI智能机器人咨询服务,精准推送高频问题,提升答复质量。发挥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设置邮寄申报点,及时处理邮寄申报,在办税大厅设立专区,开通预约办税,完善应急预案,守好办税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强化信息系统建设,确保高效稳定安全运行。组建运维团队,快速定位问题,消除故障,实现系统稳定运行,交互顺畅。确保与金税三期、人行等系统的数据交互及时、准确。抓好安全防护,确保个人涉税信息安全。让纳税人报得舒心、用得安心。
(七)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各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扣缴单位的汇缴“宣传员、辅导员”作用,配合税务机关加强预扣预缴、汇算清缴等环节的税收宣传和管理。对单一工薪收入来源的纳税人,引导扣缴单位为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依托行业协会、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组织开展税收志愿者服务,协助开展政策宣传辅导。
(八)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提升纳税遵从。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规定,对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继续深化与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准确、全面和便捷的预填服务,做好对纳税人身份、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的核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的交互共享机制,积极推动信息共享机制法制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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