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马善记|乔静波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财政局 襄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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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湖北省襄阳市财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完善财税政策和体制机制,为推动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新进展。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继续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财政财务监管机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29万元,由市国企办在优先保证3545公司合理合规的改造费用情况下,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全市“三供一业”改造工作。
二是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有了新举措。发挥汉江产业基金、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管好用好传统产业改造资金,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从2018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2.5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各类支持工业企业、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企业技改转型,对设备投资额500...
2018年,湖北省襄阳市财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完善财税政策和体制机制,为推动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新进展。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继续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财政财务监管机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29万元,由市国企办在优先保证3545公司合理合规的改造费用情况下,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全市“三供一业”改造工作。
二是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有了新举措。发挥汉江产业基金、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管好用好传统产业改造资金,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从2018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2.5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各类支持工业企业、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企业技改转型,对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一年内竣工投产的技改提质项目,给予实际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
三是支持企业去杠杆进入新常态。推动僵尸企业债务重组,加快市场化债转股步伐。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了代偿补偿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创新政银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四是降低企业税费有了硬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公开,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将省定涉企收费“清零”政策落到实处。及时更新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并在市财政局公众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是支持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财税政策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创新财政科技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2018年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市科技局审核情况,市财政局及时拨付了2017年市专利专项资助奖励资金2798万元。
六是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取得新成绩。坚持市县联动,加大全市PPP项目策划储备力度,建立了全市PPP模式项目库;坚持主体合规,所有PPP项目均按照财政部规定,由市、县政府授权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坚持客体合规,在社会资本方的选择上严格规避本级政府和其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直接合作,放宽民营企业参与条件;坚持程序合规,所有的PPP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两评”工作;坚持融资合规,对融资利率设置上限,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在推进PPP项目上,坚持规范操作,质量第一,确保PPP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了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事项。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将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在市政府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完善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试点,推进绩效管理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扩展。对重大投资和重点支出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监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政府专项、PPP项目和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2018年,为落实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市财政部门进一步扩大了绩效审核和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评价(审核)项目共计985个,资金总额251.19亿元。其中,绩效审核项目942个,包括867个50万元(含)以上项目支出和75个市直部门整体支出,涉及财政资金共计189.26亿元;绩效评价项目36个,包括34个重点评价项目、1个再评价项目和1个政策评价项目,涉及财政资金共计50.63亿元。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起草并经市政府批准下发了《襄阳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摸清债务底数,开展了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明确了债务清理核实的范围、流程和结果报送等。
四是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积极开展2017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及时组织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级政府2017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同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总结,为下一步的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方式
一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不断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机制,用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了结余结转资金与部门支出预算挂钩机制。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
二是进一步整合统筹财政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整合统筹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全口径精准扶贫财政资金整合工作,全市进一步扩大统筹范围,对除“四保”以外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无论是涉农项目还是非农项目(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等)、上级安排还是本级安排、当年安排还是结转的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础的优势,统筹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力求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尽力盘活各领域“沉睡”的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农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2018年,全市统筹整合精准扶贫资金64.12亿元,其中用于精准扶贫资金34.99亿元。
三是加大对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按照合作共赢原则,推动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区域联防联控。2018年率先选择汉江流域襄阳段小清河、滚河、蛮河三条支流流域在市内流域上下游所涉及7个县(市、区、开发区)探索实施自主协商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在市内流域60%以上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建立补偿机制。同时鼓励汉江流域及长江流域其他主要支流流域唐白河、沮河、南河、漳河流域等地尽早建立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2019年底之前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对市内流域汉江干流摸清底数,结合支出责任测算治理及保护性支出总额,积极配合建立汉江干流上中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配合市经信委,将再生资料、再制造、大宗工业废物利用等领域的新建项目的补贴补助纳入2018年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是持续深化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操作程序,杜绝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融资举债。同时,不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的新路径。市政府采购中心大胆改革创新,构建了“标书编制、评标组织、质疑受理回复”三权分离的内控机制,保持了采购代理“零投诉”记录,体现了新时代集采机构的新状态、新作为。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着力完善市区两级财政体制。不断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补充通知》。不断完善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2018年起,除救灾、抢险及扶贫等应急资金外,市对县(市、区)各项专项补助资金,一律通过结算办理。通过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完善收入属地管理,规范和完善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了城区(开发区)财政自我保障运行和服务发展能力,提高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效。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依据国务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省财政厅工作部署,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全市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推进税制改革
一是推行“无申请退税”。襄阳市把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率先推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小微企业政策性减免退税和纳税人误申报等三类事项实行无申请退税,实现服务理念和退税效率“大提升”。2018年,襄阳自贸片区共有66户企业通过“无申请退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应退税376.25万元全部退付到位,让企业更有获得感。“无申请退税”作为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130项典型做法之一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2018年,全市共落实减免税74.4亿元,其中为增值税纳税人落实减征增值税优惠18.3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双创”企业所得税优惠14.92亿元,企业转制升级减免税1.88亿元,为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10.04亿元,进一步激发了襄阳经济活力。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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