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官惠林 (作者单位:广东省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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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五大强调,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这个科学论断,是完成我们面临的各种艰巨任务、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矛盾、统一人们认识的迫切需要。认真学习十五大精神,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的基本特征,对于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振兴财政,使财政工作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是十分必要的。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财政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在客观上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利益主体的存在,而国家利益是多种利益主体的核心。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以国家利益为主体,在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不完善、不成熟的条件下,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与再分配。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就是按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划分财权,在加强中央宏观调控的同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处理好各种经济关系的积极性,保证地方既得利益...
党的十五大强调,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这个科学论断,是完成我们面临的各种艰巨任务、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矛盾、统一人们认识的迫切需要。认真学习十五大精神,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的基本特征,对于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振兴财政,使财政工作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是十分必要的。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财政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在客观上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利益主体的存在,而国家利益是多种利益主体的核心。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以国家利益为主体,在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不完善、不成熟的条件下,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与再分配。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就是按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划分财权,在加强中央宏观调控的同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处理好各种经济关系的积极性,保证地方既得利益的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体制形式。其基本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在凭借政权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既保证中央集中必要的财力以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又维护地方的积极性,以保证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二是国家财政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要求制定税收和其他相关政策,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调节手段以及其他相关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进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共同发展。可以说,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特征的体制形式,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的基本特征之一。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以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人民财政
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再逐步走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十五大提出来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之一。根据这个基本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的中心任务,就是在国力还比较薄弱、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通过社会总产品的合理分配和再分配,不断改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财政工作的一收一支,担负着既要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又要调节好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各个层次的比例关系的重要职责。针对我国地区经济水平、经济结构、地理位置、人口素质等方面的较大差别,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通过体制调节以实现富帮贫,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的另一重要特征。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一保吃饭、二要建设”的双重性财政
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产物,经济文化还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奠定雄厚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财力。国家财政是对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建立在比较落后生产力基础上的我国财政的较低水平财力的合理有效运用,就是要处理好投资供求和消费供求的矛盾,具体体现在分配结构上,就是“一保吃饭、二要建设”。
首先,经济要发展,稳定是基础,改革与发展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中进行。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要用有限的财力首先解决“吃饭”问题,保工资发放,保国家机关正常运转,保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经费,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的最基本职能。
其次是经济建设,没有经济建设就没有稳定、正常的财政收入,也就没有国家财政对经济建设的投入。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力水平很低,而且首先用于保“吃饭”,用于支持经济建设的财力十分有限。因此,财政支持经济建设要贯彻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在当前来说,经济建设重点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交通能源建设事业;高科技产业;“三高”农业等。通过对这些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支持,以带动国家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发挥重点经济建设项目和主导产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从当前来说,国家财政能否对经济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是我们建设面向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所在。
在贯彻“一保吃饭、二要建设”分配原则的同时,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辩证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财政统收格局逐步被打破,但财政仍然包揽着一些不应由财政负担的支出包袱,行政事业经费支出居高不下,铺张浪费严重,各种补贴、津贴、会议费等消费性支出增长过猛,财政不堪重负,这是当前财政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只有逐步加强人员经费管理,把“吃饭”比重增长过快的势头控制住,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有限财力的最佳效益。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财政,是以中央财政为主导,全面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分级财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吸收了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财政体制。实践证明,以分税制取代包干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比较规范和成功的做法。其成功的标志在于:分税制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将改革后的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这种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权的原则,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转变和调整财政职能,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调动地方理财积极性,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现行财政体制在运行中,由于新旧体制的更替,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体制改革。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滞后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淡薄;随着减免税,偷漏税和企业欠税问题突出;部门乱收费、乱集资、越权设立基金等现象严重侵蚀税基,直接削弱财政分配职能,造成国家财力分散。
二是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虽然经济年年增长,财政年年增收,但地方财政困难重重,有的地方甚至连工资都发不出。
三是从省、市、县财政的分配格局来看也不尽合理。现行的“水涨船高”财政体制从形式上看是合理的,但实际执行起来无疑给省以下的地方财政造成更大压力。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新旧体制转换中一些改革尚未到位,经济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抓紧解决这些问题,逐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最终实现事权和财权的真正统一,是调动各级财政积极性、缓和地方财政困难的当务之急,也是我国财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服务的当务之急。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具有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服务、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以及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等若干基本特征。了解并充分认识这些基本特征的实质,对于我们制定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并且运用这些政策来开展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振兴国家财政,强化财政职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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