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为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与各单位签订预算外资金管理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大厅,将建委、宣教、党政、政法、农委、财贸、经贸等7大系统的42家收费大户、重点户,集中进入收费(收入)大厅。实行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统一领导,取得较大成效。去年元至9月,全市共有17241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内管理,比去年同期增加10125万元,增长142%。
结合本地实际,鄂州市制定了“各家派员、集中办公,各家开票、集中缴存,专户核算、财政监管”的收费(收入)管理办法。即对土地出让金、城市人口增容费、专控商品调节基金、企业解困资金、小车线路出让金及以市政府名义筹集取得的各种集资、捐资,市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直接收取的各项收入和物价、审计、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罚款实行各家开票、财政在大厅收款的办法;对防讯费、征地费、工商注册登记费、规划管理费、城建配套费等收费实行各家派员、集中在大厅缴款的办法;对单次收费金额少和确需当场执收的行政事业收费以及零星罚没收入实行各家开票、委托代收、集中到大厅缴存的办法。
为保证“一厅制”收费征管办法落到实处,起到实效,鄂州市采取了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一是严格挑选和认真培训进入大厅的收费工作人员。各家派出参加集中办公的人员,要思想纯正、业务精通、服务热忱、纪律严明,能够代表本系统和本单位形象。二是切实推行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公开的收费“三公开”制度。三是全面实行“凭卡收费、亮证办公”的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完善收费大厅定期反馈制度和收费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对收费实行“一厅制”管理不失为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达到了“规范、透明、高效、廉洁”的效果。
(汪自国 高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