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门齐抓共管。市财政局从今年4月起调整内部分工,由原来的综合科单独管理预算外资金改为业务科室参与管理,走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综合财政预算的路子,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核定,资金的入库,政府调节基金的征收,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等。调整分工后,针对业务科室未完全转变观念,精力仍放在预算内资金管理上,预算外资金专户的管理滑坡的状况,财政局决定7月份各业务科室集中精力对单位上半年的预算外收入总额、专户入库率、收支计划执行进度、票据使用等进行清算,并预征总额25%的政府调节基金,自该月起各科室均建立单位预算外台帐;市财政局该月还从当年预算内指标中扣缴了部分单位拖欠的上年度应交政府调节基金85万多元,致使上年度按总额25%征收的政府调节基金入库率达90%以上。
二、监督部门通力协作。针对单位多头开户,科室开户的现象,财政、人民银行、监察、审计四家共同对单位银行帐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清查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159户,核销帐户89个,新开预算外收支帐户54个。同时,对单位收入户所留银行印鉴进行了改革,即在单位收入户印鉴卡上留单位财务公章和财政局法人印鉴,财政局将预先盖好的财政局法人印鉴和印好了收款单位为财政局的预算外资金专用缴款书发给单位,这样单位收入户的资金就只能交财政了,如有不更换印鉴卡或收入直接进支出户和其他帐户的,一经查出以小金库论处。另外还对单位预算内、基建、工会、食堂、学协会等帐户也予以登记备案,以利检查。
三、进行票据管理专项检查。为了遏制单位使用非法票据,或使用财政票据但收入不入帐的现象,财政部门实行票据管理的“十个不卖”与“两个保证”,即没有收费项目的不卖,不交预算外资金交款单的不卖,不以旧换新(核销)的不卖,不报月报表的不卖,使用其他票据收费的不卖,乱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不卖,有坐收坐支现象的不卖,超过一个月用量的不卖,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号的不卖,不交票据保证金的不卖;在单位达到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财政局保证单位票据的足够使用,保证单位预算外拨款的及时到位。财政局要求各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外清算时,查单位传票,从单位报销凭证和收入凭证中查哪些单位仍在继续使用非0法票据,综合科还派调查组到企业、个体户调查,查单位对他们收费所开具的票据。这样顺查、逆查结合起来,然后顺藤摸瓜,共发现有15个单位仍在使用非法票据收费,金额达100多万元,查出小金库6个,金额30多万元。
(杨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