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和西班牙都是欧盟的主要成员国,目前,欧盟预算的2/3仍用于农业。因此了解两国的农业财政政策首先必须了解欧盟的农业财政政策。
欧盟农业财政政策的目标有五个:一是保证欧洲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自给,避免再度出现饥荒和过多地依赖进口;二是提高欧洲农业的生产力水平,以改变欧洲农业经营规模小,资本投入不足,农业现代化水平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的不利状况;三是稳定欧洲农产品市场,以避免农业丰年与歉年之间,旺季与淡季之间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四是保证农民的收入,包括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民与其他行业劳动者收入的大体平衡;五是保证销售价格的适当水平,以免过高的农产品销售价格影响消费者的生活。总的来说,欧盟农业财政政策的目标是明确的,即支持和保护农业和农民。
欧盟的农业政策主要有“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的市场,即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农产品实行自由贸易;二是统一的价格,即对欧盟成员国同一种农产品实行统一的最低收购保证价格;三是统一的财政,即各成员国须按本国国民生产总值(GNP)的一定比例向欧盟缴款,欧盟再统一对各国的农业给予财政拨款;四是统一的关税,即对各成员国进口非欧盟国家的农产品,都征收相同的...
法国和西班牙都是欧盟的主要成员国,目前,欧盟预算的2/3仍用于农业。因此了解两国的农业财政政策首先必须了解欧盟的农业财政政策。
欧盟农业财政政策的目标有五个:一是保证欧洲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自给,避免再度出现饥荒和过多地依赖进口;二是提高欧洲农业的生产力水平,以改变欧洲农业经营规模小,资本投入不足,农业现代化水平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的不利状况;三是稳定欧洲农产品市场,以避免农业丰年与歉年之间,旺季与淡季之间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四是保证农民的收入,包括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民与其他行业劳动者收入的大体平衡;五是保证销售价格的适当水平,以免过高的农产品销售价格影响消费者的生活。总的来说,欧盟农业财政政策的目标是明确的,即支持和保护农业和农民。
欧盟的农业政策主要有“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的市场,即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农产品实行自由贸易;二是统一的价格,即对欧盟成员国同一种农产品实行统一的最低收购保证价格;三是统一的财政,即各成员国须按本国国民生产总值(GNP)的一定比例向欧盟缴款,欧盟再统一对各国的农业给予财政拨款;四是统一的关税,即对各成员国进口非欧盟国家的农产品,都征收相同的关税。
欧盟农业财政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在变化的,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从60年代至80年代初为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农业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鼓励农民增产,财政政策主要是配合最低保证价格政策实施,即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证价格时,各国政府就按最低保证价格收购,欧盟再对各国收购的农产品给予储备资金和收购费用等方面的财政补贴。这一方面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农业生产过剩,大量收购又导致大量的财政补贴支出。因此,1984—1988年间,农业财政政策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即由鼓励生产转到限制产量,财政补贴也由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转到直接补贴农民收入的分配领域。欧盟规定,凡要享受照顾的农场主,必须遵守欧盟的各种农产品配额规定。欧盟每年确定各种农产品生产的总量,然后分配给各国生产配额,各国再分配到各个农场。因按配额生产而休耕的土地或闲置的生产能力,欧盟给农场主一定的补贴;反之,对超过配额生产的农场主,欧盟要给予一定的处罚。但这一政策措施仍然没有改变农产品生产大量过剩的局面。因此,90年代初欧盟的农业政策进入了第三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降低农产品最低保证价格,以扩大国内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并减少出口补贴。二是对于农民因价格下降而造成的损失,欧盟给予直接经济补偿。三是保留了前一阶段农业限产的原则,每年休耕面积必须在15%以上。这一阶段的改革改变了政策支持机制,由以前的价格支持转变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两国除了执行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以外,还有自己特有的一整套支持、保护农业和农民的政策体系。
一是财政贴息政策。财政贴息政策与农业信贷政策的紧密结合,是法国农业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国用贴息贷款的形式支持农业发展已经有一个世纪了。对农业实行贴息贷款的原因是农业投资的风险较大,周期较长,获利较低,商业银行不愿向农业贷款,政府通过支持农业贷款贴息,帮助农民找到了资金来源。法国的农业贷款主要由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负责发放,目前,它提供了农民所需资金的80%。贴息贷款在各个时期的发放办法是不同的:在1900—1966年间,国家直接提供贴息贷款,由农业信贷银行具体给农民发放。1967—1989年间,国家每年确定一个贴息贷款计划,包括贷款规模、财政贴息利率等,国家实际上只承担贷款利率的一部分。从1990年起,国家对贴息贷款的发放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允许农业信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参与发放贴息贷款投标。每年组织各个银行进行贴息贷款的利率投标,一般来说,投标利率都低于市场利率,哪家银行的利率最低,哪家银行就获得发放贴息贷款的资格。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和农民给予税收优惠,是西班牙农业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主要包括:(1)个人所得税方面,年产值5000万比赛塔(约40万美元)以下的农民需要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政府允许农民只按真正产值的60%交纳个人所得税。从1995年起,为鼓励年轻人从事农业,又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的前五年每年扣除25%的产值不交税。对受旱灾的农民,还可以享受税收照顾。(2)公司所得税方面,城市的公司所得税一般为35%,而对农业合作社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公司所得税率仅为20%,家庭农场则不交纳公司所得税。(3)遗产税方面,最高税率为19%,最低为7%。农民接受遗产时按最低税率7%交纳遗产税,并且分5年交清,而城市遗产税必须在6个月内交清。(4)增值税方面,农民作为生产者不交增值税。西班牙的增值税一般为16%,但种子、化肥和兽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仅为6%。(5)财产转让税方面,税率为6%。但当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购买农庄用于扩大农业再生产时,可以全部免除财产转让税,或只按应交税款的25%交税。对于某一农庄因为扩大生产规模而购买附近农庄的部分产权,可减免50—100%的财产转让税。
三是农业投资政策。政府的农业投资政策是法国农业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国的农业投资政策主要用于国土整治资助,帮助农民进行基本建设。1995年,财政用于农场基建的投资达50亿法郎,资助落后地区发展的投资达40多亿法郎,还有支持农业科研和教学方面的投入。西班牙政府的农业投资政策,表现为政府投资引导农民投资,政府投资一部分(含欧盟提供的投资),农民投资一部分。所有需要政府投资的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畜牧业都要制订一个投资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政府给予-定的投资,投资比例一般占总投资的25—40%。其中,对短缺性的农产品加工业,政府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75%,但对重复投资不予支持。
四是农业补贴政策。法国政府的财政补贴,以前主要用于农产品出口补贴,现在绝大部分用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1995年用于这方面的财政补贴达560亿法郎。为了稳定产量,保证供应,还有对休耕等控制产量等方面的补贴。西班牙也有类似的农业补贴政策。
五是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与其他行业劳动者基本平衡,提高农业的效率,两国财政都为农民的社会保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六是农业保险政策。法国农业保险政策的主要特点是允许并鼓励农民以互助合作的形式来举办农业和农村财产保险。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农民自力更生抗灾救灾的能力,而且通过农村其他财产的保险收入弥补农业方面的损失,增强了农业保险的实力。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