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学会民族地区财政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议暨全国第九次民族地区财政理论讨论会最近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召开。与会代表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如何根据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振兴民族地区的财政经济,进一步发挥财政信用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代表们普遍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当前财政经济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继续扩大,财政更加困难,财政职能受到肢解、削弱,许多地区已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和政府职能正常履行。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民族地区要在中央的战略部署下,抓住国家重点建设西移的机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建设;逐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广开财源,改善民族地区的财政状况。同时中央政府应给予民族地区必要的政策倾斜,在方式上应主要采取区域开发和重点开发战略。如提高对民族地区投资的比重,多安排一些既是国家急需又能带动当地发展的大中型项目;扩展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可考虑设立中西部(或民族地区)发展基金乃至中西部开发银行;利用与周边10多个国家接壤的优越条件,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民族地区开放的步伐,发展陆上外向型经济,在外汇管理、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等方面建立开放试验区,逐步将中西部民族地区建成一个新的特区。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民族地区县级财政普遍困难,严重影响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中央应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可以考虑建立首先保证民族地区“温饱型”或政权正常运转型的转移支付制度,帮助民族地区尽快解决县级财政困难问题。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财政信用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民族地区国有企业比重大且普遍亏损的情况下,财政信用资金是维持和扩大企业经营的重要的润滑剂。考虑到各地财政信用部门已开展工作多年,有相当的机构、人员及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与会代表希望财政部门加强管理,以促进民族地区财政信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刘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