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曾炳生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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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振兴国家财政,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完成振兴财政的任务,必须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从广东省的情况看,振兴财政的目标至少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体现在财力的增强和财政支出效益的提高上,即政府掌握的财力要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要安全,效益要不断提高;二是要体现在财政职能的强化上,即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全财政职能,保证财政职能的完整和统一;三是要体现在财税管理的规范上,即财税管理要统一有序,预算约束要严格有力,并置于本级人大的监督之下;四是要体现在财政法制建设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述四个方面的要求,涉及到财税管理和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要全面实现和落实,需要长时期的努力。
“九五”时期,我们要按照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振兴财政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容易突破的问题,为后十年财政改革和发展铺平道路,为实现财政的振兴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要紧紧围绕振兴财政这个中心,深化改革,健全职能,规范秩序,强化管理,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
振兴国家财政,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完成振兴财政的任务,必须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从广东省的情况看,振兴财政的目标至少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体现在财力的增强和财政支出效益的提高上,即政府掌握的财力要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要安全,效益要不断提高;二是要体现在财政职能的强化上,即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全财政职能,保证财政职能的完整和统一;三是要体现在财税管理的规范上,即财税管理要统一有序,预算约束要严格有力,并置于本级人大的监督之下;四是要体现在财政法制建设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述四个方面的要求,涉及到财税管理和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要全面实现和落实,需要长时期的努力。
“九五”时期,我们要按照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振兴财政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容易突破的问题,为后十年财政改革和发展铺平道路,为实现财政的振兴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要紧紧围绕振兴财政这个中心,深化改革,健全职能,规范秩序,强化管理,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逐步达到振兴财政的目的。在振兴财政的过程中,必须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对振兴财政的宣传,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充分认识振兴财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财政部门内部来讲,要克服认识上的两种倾向:一种是贫困地区某些同志的悲观失望、消极等待思想,认为财政经济状况落后困难,莫说振兴财政,能够保住工资就不错了。这种思想认识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思想上悲观,行动上懒散,放弃主观努力,这就错了。振兴财政必须从每一位财政干部做起,从每一项具体财政业务工作做起。对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状况,从中央到省历来十分关心,在体制、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许多特殊照顾,但光靠上级的照顾,是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自身的努力,上级补助只是振兴的条件,自身的努力才是振兴的基础,悲观失望没有必要,消极等待更不应该。另一种是财政宽裕地区某些同志对振兴财政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反映出这些同志对振兴财政的目标和内容缺乏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片面地认为财力的相对宽裕就等于财政的全面振兴。振兴财政的根本目的是要健全财政的职能,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收入增长机制和支出控制机制,以及财政的监督机制,财力的增加只是机制健全的结果,而不是振兴财政的全部。因此,振兴财政必须首先解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统一了,振兴财政才会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每位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开辟和壮大财源。经济发展是财力壮大和财政振兴的基础,也是振兴财政的根本目的。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和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各地必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调整财源建设的思路,端正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拓宽理财领域,力求走出一条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适合本地资源特点的经济发展路子,把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在持续、巩固和不断壮大的财源基础上。一是要抓好国有企业重点财源的建设,促进企业经营机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妥善处理企业历史债务和挂帐问题;要集中力量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制定落实鼓励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的重点转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上来。二是要继续加强农业,促进“三高”农业的发展,巩固基础财源。要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在保证不断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制定政策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培植农业财源。三是开辟新兴财源,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培养新的财源生长点。目前广东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33%,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60—70%,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四是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开拓补充财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把理财视野拓展到非国有经济,积极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非国有经济的财政贡献率。在加强财源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中央财源和地方财源的关系,新财源和老财源的关系,适度扩大外延和提高内涵的关系;在思想观念上要从单纯财政观念向服务经济观念转变,把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统一到促进经济发展上来,在支持方式上要从直接投入为主向政策导向为主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财源建设必须脚踏实地,而不能投机取巧。
三、实行适度从紧的支出政策,建立财政支出的控制机制。“八五”时期广东省的财政支出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1个百分点。广东省人口6700万,1995年财政支出525亿元,而拥有1.1亿人口的四川省,同期财政支出只有277亿元,与广东省人口相当的湖南省,支出只有173.9亿元,江苏、浙江两省的支出加起来也只有433亿元,这些数字对比说明,广东省控制支出的潜力很大,大有文章可做。实现财政的振兴也必须重视抓支出管理。一是要控制支出总量,财政支出增长应低于收入的增长,各级财政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法》,确保预算平衡。二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分别轻重缓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规范财政支出的范围。在投资领域,财政要退出竞争性投资项目,压缩一般性投资项目,增加对农业、能源、交通等公共基础部门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和教育、科技、环保等方面的投资,要改革财政投资方式,建立财政支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公共工程的滚动发展机制;在社会公共事业领域,财政资金供应范围应限定在政权机关、体现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部门,除此以外的事业单位要推向社会,走向市场,要继续加强对科技、教育、政法、环保等重点社会发展事业的支持。三是要加强和改进财政支出管理,对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费分配,要改变供给方式和管理办法,要依据预算支出定额,逐步推行零基预算制度;要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改革,建立能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和资金运动的财务管理体系;要进一步精简行政机构,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控制和压缩各项行政经费。
四、整顿、规范财政分配秩序,整合被肢解的财政职能。多年来,财政分配职能被肢解,一些部门、地方机构直接参与财政分配现象严重,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各种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越来越多。这种状况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侵蚀了税基,而且容易滋长腐败。因此,整顿规范财政分配秩序,健全财政职能,应当作为振兴财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工作是财政财务工作的基础,会计秩序混乱,必然导致财政秩序、财务秩序和整个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发生决策失误。因此,必须认真抓好会计秩序的整顿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和资料的真实准确。二是要认真抓好预算外资金和其他基金、收费、摊派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对各种基金、收费逐项进行审核、清理,该纳入预算的必须纳入预算管理,有的可以上交财政专户管理,属于违反政策和未按规定设立的基金、收费,坚决予以取消。三是要严格规范、合理界定减免税的政策界限,对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措施进行清理,坚决纠正与现行税法相抵触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减免税,维护税政的统一,从严控制减免税。四是要逐步改变目前一些重点支出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或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的做法,保证财政预算安排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增强财政调控的灵活性。
五、继续深化和完善各项财税改革。要消除目前有些同志存在的改革已无所作为的思想,要认识到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财政存在的许多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去解决。今后一段时期,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换的步伐,逐步清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而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权,不断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抓好各项税制改革工作,建立起地方税收体系;要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支持税务部门推进征管改革;要不断完善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有相应的财力保证,促进地区的均衡发展。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财政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要建立和完善包括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产权收益分配和监缴制度以及资产评估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收益按资分配,按股分配等税后利润分配办法,将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加强对产权转让收入的管理;要抓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营运机制。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实现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振兴财政的基本内容。各级财政部门领导要带头学法、懂法和执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财,带头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做到办事公开,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切实抓好财政“三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财政干部和广大公民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明确财政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的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加强对资金审批使用权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要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全面推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部门对财政预算收支开展的同级审计,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大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将财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 方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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