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地处河北省东南部的黑龙港流域,东靠卫运河与山东省相邻,总面积502平方公里,耕地51万亩,辖8镇12乡,320个行政村,33.5万人口。过去这里交通不便,经济落后,是个没有矿产资源,没有大中型企业,多年吃国家财政补贴的贫困县,直到1983年财政收入仅458.5万元,地区财政补贴17.9万元,干部职工的工资才勉强发下去。1984年以来,该县认真贯彻改革开放政策,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发展经济,使清河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尤其是乡镇企业飞速发展,使清河经济改变了面貌,被誉为“北方温州”。1992年被列为河北省15个综合改革试验县之后,清河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8.85亿元,比1983年增长5.7倍,财政收入1763.3万元,比1983年增长2.8倍,今年上半年完成财政收入1238.9万元,相当于1990年全年的财政收入数,占1993年财政收入任务的60%,比去年同期增长29.3%,预计今年财政收入可达到2200万元,提前两年实现“八五”规划目标,逐步从“吃饭财政”中解脱出来。
清河县的富民强县之路是怎样走出来的呢?
他们首先在寻找适宜本县经济发展的路子上下功夫。1984年初,清河县曾参照外地发展县办和乡镇集体企业的经验,狠抓了一阵子国营和集体企业,但收效甚微,多数国营和集体企业投资不见效,增产不增收。与此同时,他们也发现家庭搞的一些项目却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对这一经济现象,他们作了认真调查,研究。他们认识到家庭工业和个体经济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即投资小、见效快,应变能力强,便于经营和管理,只要放宽政策,引导得力,不需国家财政投资,就能把群众发展这类经济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这很适合本县的情况。经济发展了税源自然就增加了,财政的日子也就好过了。于是清河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家庭工业、个体经济,带动全县经济发展。几年来,清河发展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唯成份论”,“你赚钱我保护,你发展我铺路,你纳税我服务,你有难我帮助,你违法我查处”。这样就刺激了家庭工业、个体经济迅速增长,促进了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使清河县很快走上了经济振兴的路子。全县形成了精梳山羊绒、合金刀具、汽车配件、摩托拉线、耐火材料五大骨干行业。财政收入每年以20%多的速度递增,1986年摘掉了吃国家补贴的帽子,开始向地区上缴30万元,1989年上缴增加到50万元。
数以千计的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过近十年的资本积累阶段之后,纷纷联合起来投资办厂,朝着生产加工型、规模效益型方向发展。1992年初,县委、县政府又决定实现乡镇企业的第二次战略转移和升级,实施以“大规模、多投入、高科技、外向型、名优特”为主要内容的规模工程,并制定了到1995年全县财政收入突破3000万元,进入全省经济强县行列的奋斗目标。
清河县在走富民强县道路的过程中,深感财政体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此他们不断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调整两级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该县1984年开始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一定一年”的乡(镇)财政体制,此后又作了改进,在鼓励抓收入、控支出上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隶属乡镇的收入和支出没能彻底放下去,因而工资发不出去,乡镇领导也没有压力。为了尽快摆脱财政工作的被动局面,1991年初清河县将乡(镇)财政体制改为“定收定解,解补包干,超收分成,短收自负,分灶吃饭,开支有度”。试行一年后,1992年初又将体制修改为“收入定基数,解补定包干,一定三年;超收分成,短收自负,分灶吃饭”。除农业税直接上解县财政外,凡属乡镇的收入均作为乡(镇)级预算收入,并参照前六年的有关数字,制定了较为积极合理的收入基数;凡隶属乡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其经费均列入乡(镇)级预算支出基数;按照收入与支出的差额确定各乡(镇)的上解或补贴数;超基数收入部分,县乡五五分成;政策性增人增支均由乡镇超收分成中自行消化,并将收入、上解、补贴任务按月分解、落实。此外,还对财政、税务和乡镇领导制订了奖惩办法。新的财政体制确定后,充分调动了各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过去部分乡镇领导,忽视培植税源和征管工作,甚至找税务部门要求少收税,现在乡镇领导亲自帮助企业跑项目、跑资金,经常研究财税工作,制定增收节支措施。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促产增收。1992年20个乡镇都超额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平均增长29%以上。目前,清河县正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富民强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