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加强宏观调控中税务部门担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因此,各级财税部门要紧密结合新疆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保证财政收入的主体部分——工商税收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法,从严控制减税免税。除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外,各地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的减免税政策,特别是自定开发区的税收减免政策一律作废;要坚决捍卫流转税,凡承包流转税的一律废止;对流通性公司一律不得减免营业税,减免税到期的要立即恢复征税;对现行各项减免税政策要按规定进行清理上报,个别减免不当的要认真纠正或调整。
第二,全力以赴始终不渝地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依率计征;要大力清理欠税和银行占压税款,严格执行对欠税征收滞纳金制度,增强全局观念,不论是中央收入还是地方收入,都要按政策征收,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近几年来,企业单位拖欠税款和“两金”的情况比较普遍,这对完成财政收入预算有较大影响,各地必须加强清理拖欠税收工作。另外,自治区级有些单位拖欠所得税和利润的情况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难度,自治区财...
在加强宏观调控中税务部门担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因此,各级财税部门要紧密结合新疆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保证财政收入的主体部分——工商税收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法,从严控制减税免税。除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外,各地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的减免税政策,特别是自定开发区的税收减免政策一律作废;要坚决捍卫流转税,凡承包流转税的一律废止;对流通性公司一律不得减免营业税,减免税到期的要立即恢复征税;对现行各项减免税政策要按规定进行清理上报,个别减免不当的要认真纠正或调整。
第二,全力以赴始终不渝地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依率计征;要大力清理欠税和银行占压税款,严格执行对欠税征收滞纳金制度,增强全局观念,不论是中央收入还是地方收入,都要按政策征收,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近几年来,企业单位拖欠税款和“两金”的情况比较普遍,这对完成财政收入预算有较大影响,各地必须加强清理拖欠税收工作。另外,自治区级有些单位拖欠所得税和利润的情况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难度,自治区财政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凡是今年6月底以前拖欠的税利,必须在10月底前清交自治区财政,暂时交款有困难的,可以作出交款计划,在年内分期交清;对拒不交库者,可通知银行强行划拨。
第三,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应当看到,当前税收流失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为此必须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实行综合治理。要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清理登记纳税户,彻底杜绝漏管户,对享受各类政策性减免税的企业,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办的经济实体等,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原有企业进行挂靠、联营、换牌或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一经查出,一律按偷漏税论处。要强化税务稽查,建立健全税收保卫体系,在征管深度上下功夫。
第四,加强对非国有经济的税收征管。目前,非国有经济的税收流失尤其突出,各级税务部门要克服对个体、私营等税收管理上的畏难情绪和征税中重大轻小、重收轻管的思想。对小型国有、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未建帐或帐实不符,无法核实征收的,可由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基数、定额征收、逐年递增的办法。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的纳税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那些“长期亏损,长期发展”的私营、“三资”企业的逃税、避税问题。
各级工商、个体劳协、税务部门在个体户开业登记时,要对他们加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对参与黑市的个体户,经教育、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煽动、胁迫、组织罢市的,除吊销执照外还要依法严惩。要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工作,各级公、检、法、司、工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税收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建立护税治安机构,以净化税收环境,保障纳税秩序。要加强对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管理,明确征税对象,对中奖、承包、租赁、专利、演出、出版、高级厨师、医师、美容师、模特等的收入,要加强控管,建立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制度。
第五,加强对农牧业税的征管工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农牧业税收政策,认真组织征收,做好政策减免和因灾减免税收的审核工作,防止虚报减免户数和税额。与此同时,要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入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关政策,坚决杜绝擅自减免税现象,确保这部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