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溶沧在《财政研究》1993年第6期发表文章提出,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管理中赖以奏效的三个基础条件:
一、必要的集中性国家财力后盾。只有在国家财力的集中程度、财政收支规模与财政应有职能的发挥,财政调控手段的灵活运用相适应、相匹配的情况下,财政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可行性才有现实的基础和可靠的财力保障。问题很明显,如果中央财政十分拮据,捉襟见肘,甚至连正常的财政职能都难以发挥,政策手段也因财力所限而不能加以有效的选择和运用,那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范围及其调控力度就必定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与影响。
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作为直接的生产经营者,作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企业状况如何,它们是否具有这样的观念和经营机制,能够对国家主要以市场为中介的宏观经济调控作出灵敏的、自主的快速反应,就不仅是衡量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宏观经济管理得以奏效的重要因素,更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不可或缺的一个基础性条件。因为财政政策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结果,主要是通过影响市场并进而引导企业的市场行为、市场取向来实现的。如果企业本身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没有或者...
刘溶沧在《财政研究》1993年第6期发表文章提出,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管理中赖以奏效的三个基础条件:
一、必要的集中性国家财力后盾。只有在国家财力的集中程度、财政收支规模与财政应有职能的发挥,财政调控手段的灵活运用相适应、相匹配的情况下,财政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可行性才有现实的基础和可靠的财力保障。问题很明显,如果中央财政十分拮据,捉襟见肘,甚至连正常的财政职能都难以发挥,政策手段也因财力所限而不能加以有效的选择和运用,那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范围及其调控力度就必定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与影响。
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作为直接的生产经营者,作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企业状况如何,它们是否具有这样的观念和经营机制,能够对国家主要以市场为中介的宏观经济调控作出灵敏的、自主的快速反应,就不仅是衡量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宏观经济管理得以奏效的重要因素,更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不可或缺的一个基础性条件。因为财政政策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结果,主要是通过影响市场并进而引导企业的市场行为、市场取向来实现的。如果企业本身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没有或者十分缺乏面对市场进行自主营运、自主决策的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不能对财政政策的调整变化和相关的市场信号作出自觉而灵敏的反应,无论你实行紧缩性的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亦不管你是收紧银根还是放松银根,它都无动于衷或反应极其迟钝,那么,宏观经济管理包括财政政策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也就无从谈起了。
三、基本经济关系和财政行为双向制度化、法律化。实行市场经济需要经济制度和经济法规的强有力的配合。其中,一些基本经济关系的明晰化、法制化,如民法、公司法、预算法、税法、银行法、财产法、产权法、合同法、基金管理法、国债法等的制定,以及一些解决特定方面经济行为的法律,如会计法、审计法、成本法等的确立和实施,既是规范、界定一些基本经济关系和市场主体行为的客观需要,又是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必要条件。理论和实践都充分表明,对某些基本的财政经济关系,诸如对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预算收入的来源渠道、来源构成和支出范围的划分,一些专项基金的筹集和使用,财政、银行的分工合作等的制度性、法律性界定,一方面将把微观经济活动和市场主体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另一方面,又使包括财政行为在内的政府行为、政府决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在基本的财政经济关系和政府财政行为双向法制化的基础上,增强财政政策宏观调控的规范性有效性,弱化乃至消除由于盲目决策、长官意志等给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的危害与冲击。
(蔡边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