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国股份制试点的进行,天津市的股份制试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截至1992年8月底,正式批准股份制试点企业22户,其中,工业企业11户,商业和非工企业11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发行股票的20户,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的2户。内部发行股票的20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8.36亿元,其中:国家股24.05亿元,占股本总额的62.7%;法人股和职工个人股占37.3%。这20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通过招股增资,对解决企业资金紧缺,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推动企业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等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股份制试点企业还很不规范,存在着种种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要求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将全部资产评估完,要求过急、过紧。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国营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进行股份制试点要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做彻底清查,并对企业实际资产的现价做出评估,这是一项工作量很大的工作,一周左右时间根本无法对企业的实物资产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价,因此资产评估失去了其解决价值不实的作用。
第二,测算国家股的标准不统一。根据财政部、国家体改委《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随着全国股份制试点的进行,天津市的股份制试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截至1992年8月底,正式批准股份制试点企业22户,其中,工业企业11户,商业和非工企业11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发行股票的20户,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的2户。内部发行股票的20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8.36亿元,其中:国家股24.05亿元,占股本总额的62.7%;法人股和职工个人股占37.3%。这20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通过招股增资,对解决企业资金紧缺,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推动企业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等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股份制试点企业还很不规范,存在着种种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要求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将全部资产评估完,要求过急、过紧。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国营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进行股份制试点要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做彻底清查,并对企业实际资产的现价做出评估,这是一项工作量很大的工作,一周左右时间根本无法对企业的实物资产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价,因此资产评估失去了其解决价值不实的作用。
第二,测算国家股的标准不统一。根据财政部、国家体改委《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天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原企业的帐面价值和国家资金,并按调整后的净资产及股票票面价值折算国家股本。鉴于天津市国营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不太理想,资金利润率较低,为了照顾试点企业,在实际测算中采取了一些变通办法,即对困难较大的企业,在核定国家股时,可略低于评估值,也可按企业原帐面净资产价值核定,不搞一刀切。但工业的11户股份制试点企业大都按企业原帐面资产价值核定国家股,且核定的国家股又大都低于原帐面净资产价值。经核定,这11户企业原帐面净资产价值为21.18亿元,而核定的国家股为16.20亿元,相差4.98亿元。
究其原因,一是国家规定可将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折价入股。二是一些企业为减少国家股数额,将非经营性资产范围扩大。根据《天津市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可折价入股也可不投入股份制运营,而采取委托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专项管理。现在工业11户试点企业中大部分非经营性资产没有投入股份制试点企业,并且也无委托专项管理的办法,有的企业甚至把不应列入非经营性资产的也划进去,以此来减少国家股数额。如把未使用、封存的经营性资产划为非经营性资产;把厂内的食堂、浴室、保健站划为非经营性资产等。三是福利基金超支。试点企业中福利基金大部分都有超支问题,其超支数额已将原国有资产冲抵。按《天津市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试点企业福利基金超支占用生产发展基金或其他生产性基金垫付的,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可将垫付福利基金赤字的生产发展基金或其他生产性基金转为福利。这是指将评估后的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即将资产评估值全部折作国家股的处理办法。如按原帐面资产净值折算国家股,则应将这部分超支所占用的基金予以还原,福利基金超支应在资产评估后的升值中冲减,即冲抵升值进入资本公积金部分。有些试点企业已将垫付福利基金赤字的生产性资金冲抵了原帐面价值。这种状况将会给今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带来许多问题和困难。由于扩大了工业企业国有资产不入股的变通范围,出现了同是国有企业,但在国家股的核定问题上,造成工业与商业及非工企业间的不平衡。
第三,对国家股分红的原则掌握不严。市里一再明确对国家股分红要按下列原则,即对原企业利润分配实际税负低于33%的,国家股应得红利可暂留企业有偿使用,待扩股时,增扩为国家股;实际税负高于33%的,国家股分红则不能坐留。但天津市工业试点企业均未按上述原则办理,几乎全部将国家股应分红利留给企业有偿使用,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
第四,对国有企业试行股份制的目的、意义不甚清楚。通过试点,发现相当一部分要求试点或已经试点的企业甚至一些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没有搞清楚股份制是什么东西,更没有明确试行股份制的目的、意义,对投入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范围也不够清楚,往往是从集资角度考虑较多。似乎将企业的国家股核定的越低,才对其他股份(包括法人股和个人股)越有吸引力。从政府股份制改革的意向来看,仅仅选择效益好的企业进行试点,从产业优化、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方面考虑较少,人为地造成了股票投资风险降低,刺激了股票投资需求膨胀,在一定程度上把股份制改革的意义局限于筹集资金。这已成为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工作进行规范操作和继续深化的主要障碍。
第五,政府行政干预仍然存在。在国家目前宏观调控职能弱化的情况下,行政干预就成了宏观管理的一种手段。因此,尽管股份制企业财产自有,但并没有完全自主权。靠政府领导人的指示、意见、谈话办事总免不了变化多、摇摆大,不仅刺激了企业的短期行为,弱化了企业与股东的联系,也直接削弱了股票对居民的吸引力。因此,急需制定较为健全的法规,否则必然造成无序混乱。
要解决以上种种问题,当务之急,应尽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股份公司法》、《证券交易法》,严格对股份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验资核资,着眼于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经管机制的转换,同时,应着手清理不规范的股票发行,扩大合格股票的供应量,推进股份制改革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