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下,国家财政部门管理国有企业财务,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约束来进行。
一是利益约束。必须重新建立以利益约束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机制,调整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促使企业健康地生存和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能是使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约束、责任约束关系规范化和契约化。通过规范的管理和契约关系来理顺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克服过去几乎天天都在大量发生的相互侵权、控利、避责等不合理行为。当前实行的承包、租凭、股份制等,就是重构利益约束机制的尝试。
二是资金约束。它是以企业成本、利润等指标的实现为制约形式,其功能目标是预算约束。所谓企业的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尤其是受到可支配收入的限制,使其在自己预算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资金约束机制的具体措施是:(1)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方式,用契约合同来约束企业的资金分配行为,如确定企业可支配收入的分配比例、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企业从自有资金增殖中可得到的比例等;(2)用同样的办法将职工的物质利益和个人...
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下,国家财政部门管理国有企业财务,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约束来进行。
一是利益约束。必须重新建立以利益约束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机制,调整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促使企业健康地生存和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能是使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约束、责任约束关系规范化和契约化。通过规范的管理和契约关系来理顺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克服过去几乎天天都在大量发生的相互侵权、控利、避责等不合理行为。当前实行的承包、租凭、股份制等,就是重构利益约束机制的尝试。
二是资金约束。它是以企业成本、利润等指标的实现为制约形式,其功能目标是预算约束。所谓企业的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尤其是受到可支配收入的限制,使其在自己预算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资金约束机制的具体措施是:(1)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方式,用契约合同来约束企业的资金分配行为,如确定企业可支配收入的分配比例、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企业从自有资金增殖中可得到的比例等;(2)用同样的办法将职工的物质利益和个人前途与企业的长远利益溶为一体,实行收入增长和企业经济效益直接联系的劳动报酬制度;(3)通过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使企业领导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转向自觉地对企业生存负责,从企业短期实现利润最大化及增加消费收入的动机,转向企业扩张和稳定增长等较长期目标的积累动机,形成企业内部的抗衡力量及其法规约束。
三是资产约束。它是通过破产与负债压力产生制约力量来调节企业行为的一种风险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独立经济实体都面临着盈利、亏损和破产的风险选择,而这种风险又直接以利益的诱导和亏损破产的压力作用于企业,督促企业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改善经营。建立和完善资产约束的措施是:(1)从资产约束入手,明确界定经营者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及国有资产利益的人格化,在让经营者代表资产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约束经营者行为促使企业行为的优化;(2)实施以资产约束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破产法,应用法律手段使企业认识到自己的风险责任,并由此产生一种风险压力,迫使企业从内部“裂变”出动力,认真经营管理国有资产;(3)在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以资产约束为主要内容的自负盈亏制度,通过层层的包、保、检制度,把盈亏责任和风险落实到企业的经营者和各个劳动者身上,促使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为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建立自负盈亏制度,是完善资产约束机制的核心。
四是宏观调控约束。它是使企业目标和行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机制。企业宏观约束的主要功能有三个方面:(1)把国家的宏观调节直接溶入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使企业通过内在经济机制的作用实行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合理分配;(2)通过法律和经济的监督及惩罚增加企业的风险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功能,保证企业利益追求行为的合理化;(3)把国家的宏观调控约束同时作用于每个经济部门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使整个国民经济按照统一协调的经济轨道运行,从而避免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互相掣肘和逆调节,使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得到应得的利益。企业宏观约束的方式,主要是发挥财政、计划、税务、工商行政、审计、信贷、物价、法律等部门的监督作用,用经济与法律手段来规定一切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保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当国家财政部门管理企业财务的内容体现了上述四项约束后,必然使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各自拥有的权力、责任、利益更加明确化和责任化,形成企业新的责权利结构的格局,并使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从根本上改变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生产日益萎缩的局面,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