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放开粮油价格和经营。据初步统计,到1993年1月底,放开粮食定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市县已分别达到925个和1385个,比1992年年初分别增加700多个和1100多个;放开食油定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市、县分别为1622个和1820个,也比上年初有较多增加。同时,已决定在今年2至4月份放开粮油价格的市、县还有100多个。各地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做法是:1.按照“统一政策,分散决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行放开粮油价格和经营的改革。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购销全放,二是稳购放销,三是减购放销,四是保购放销。粮食销价放开后,多数地区给居民以适当补贴。2.建立地方储备和风险调节基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3.保留财政补贴。财政对粮油价格和经营放开前的补贴款,多数地区保留3至5年,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的开支:一是地方粮食储备,二是建立风险或调节基金,三是发放粮食补贴,四是解决应由财政负担的粮食挂帐,五是扶持粮食企业发展多种经营,转换经营机制。4.军需粮油的供应价格不变,其牌市差价由财政补给粮食企业。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