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把加快科技发展放到经济发展的战略首位,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科技事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莆田市支持科技发展的主要财政政策是:(1)科技事业费每年按10%的递增速度安排,并依财力可能,每年再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2)科技三项经费按财政正常支出的1%提取,切块归同级科委管理。(3)按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投资总额的20%匹配周转金。(4)根据科研单位实际,试行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或使用费)制度,为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更新开辟一条新渠道。(5)发挥财政资金的启动作用,广泛向社会筹集科技资金,并建立了科技开发基金等。
在财政及在各方面的支持下,莆田市市办科研机构由小到大发展到11个,民办科研机构从无到有发展到5个,科研中试基地已初具规模,乡镇一级及大中型企业均已建立起科协机构。据统计,“七五”期间莆田市共组织实施市以上科研项目232项,其中获各级奖励的,有140项,从投产和基本投产的90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测算,共创产值5.06亿元,税利1.54亿元,实现投入产出比为1∶8.4。
(郑明星 黄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