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确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外向化的程度,走一条发展速度快、效益高的新路子。由依靠行政指令为主转为依靠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是一次根本性转变。这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一种极大的推动。与此同时,对深化财政改革,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长期以来,财政的建设与改革,经常为姓“社”、姓“资”所困扰,许多该办该改革的事未办未改,一些不该管或管不了的事则管了很多,阻碍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的充分发挥。现在计划和市场都是调节经济的手段,不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本质的依据。而且今后市场机制的调节将大大地加强,资源配置将过渡到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管理的范围将显著地缩小,价格放开、体制放松,放手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是一种必然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财政理论也将出现新的突破,这即是逐步形成财政分配的“五论”:分配过程论(财政的全程收益分配)、分配体系论(财政内部、外部的分配体系)、分配机制论(分配的构成、功能及运行的全部机理)、分配均衡论(分配的总量和结构、动态与静态大体保持均衡)、分配模式论(体制的模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