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地区地直公费医疗管理改革办法是在1991年7月出台的。改革办法的基本内容是:保证职工基本医疗保健的前提下,实行定额管理,超过定额部分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节约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新的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了显著成效。1991年7月至12月份,共支出公费医疗经费103.2万元,比上半年减少支出24.8万元,下降了19%,人均节支31元,单位超额负担1.83万元,个人超额负担2.08万元,个人定额内节余奖励14.5万元。基本上控制了公费医疗经费过快增长的势头,初步达到了节俭经费、减少浪费的目的,受到了干部群众的欢迎。
(王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