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今年年初在南方视察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谈话,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的极为重要的动员和号召。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开拓进取,保证今年商业企业财务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把商业、粮食财务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推进改革配合改革狠抓措施落实
深化改革是今年各项工作的主旋律。我们要在认真总结过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改革,推进改革,配合改革。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把粮价改革方案和各项配套措施落实好。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价格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国发〔1992〕15号《国务院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的决定》和国家物价局、商业部[1992]价农字64号《关于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通知》,对提高粮食购销价格的出台时间、提价品种和幅度以及与提价相关的内容都有明确规定,各地必须严格遵守。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粮食部门做好粮油供应、粮食加工和调运工作,保证市场需求,防止出现脱销断档。要严格加强粮食票证管理,防止趁调价之机,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粮食和财政补贴。要紧密配合物价、工商等部门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和市场管理,防止抢购粮食,控制物价的连锁反应。二是认真测算粮食购销价格调整对财政的影响。这次粮食价格调整对财政的影响十分复杂,既有购价提高增支,又有销价提高增收,还有对城镇居民的补贴。粮食价格调整涉及到财政与粮食主管部门、财政与粮食企业以及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利益分配关系,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测算粮食调价对财政的影响。粮食销价提高增加的收入该拿回来的一定要如数收回;粮食购价提高该增加补贴的也要及时调整对粮食企业的补贴。对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调整,财政部将按照1991年末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结算办法。三是结合本地情况,做好调价后的财务处理工作。这次粮价改革将平价粮食进价成本改按定购价核算,取消粮食加价款补贴是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将逐步理顺粮食企业财务核算关系,完善平价粮食进价成本核算办法。但改革要打破几十年形成的利益分配格局,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因此,各地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地情况贯彻执行,切实做好调价后的财务处理工作。四是调查研究粮食调价及加价款进成本后出现的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粮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转换经营机制。粮价改革将使粮食企业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在新的价格机制下运行,旧的经营观念、方式、体制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粮食企业面临新的挑战。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粮价改革后对粮食企业的扶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粮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转换经营机制,帮助粮食企业克服困难,适应改革,进入良性循环。
今年企业改革的重点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我们一方面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要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国务院对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已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让企业眼睛向内,引入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财政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把企业推向市场,打破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地区封锁、行业封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支持国营商业企业特别是批发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对亏损企业,要把财政补贴同企业改革结合起来,改进补贴管理办法,把“输血”变为帮助企业增强“造血”功能。
在分配体制改革上,要进一步研究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认真解决承包企业短期行为、以包代管、包盈不包亏的弊端。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试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税后还贷”办法。各地对试点单位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以利推广。
二、提高认识,分清责任,逐步解决企业挂帐问题
近几年商业、粮食企业挂帐直线上升,巨额挂帐严重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占压了大量信贷资金,也掩盖了财政困难。国务院和财政部领导对于解决挂帐问题非常重视,明确要求今年做到新帐不欠,老帐略还。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遏制挂帐猛增的势头,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首先,各级财政部门对挂帐问题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认清挂帐的危害,克服“挂帐无害”、“挂帐难免”,甚至“向挂帐要效益”的错误认识,彻底丢掉等靠中央财政解决挂帐的思想。有的地方退指标故意挂帐,有的地方攀比挂帐,有的地方虚报挂帐,这都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明确,中央财政是不可能出钱给各地解决挂帐问题的,在支持地方搞好粮价改革或在其它方面帮助地方的时候,也决不会考虑挂帐多少这个因素。
第二,要坚持谁欠谁补的原则。各地要对企业挂帐特别是粮食挂帐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划分哪些是财政欠补、欠退、欠拨造成的挂帐,哪些是企业基建超支、福利费超支、财产损失、三角债等造成的挂帐,落实数字,分清责任,不能把挂帐统统记在财政头上。
第三,解决挂帐,要落实到行动上。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挂帐,解决挂帐,踏踏实实地抓好这项工作。各地在预算指标上,对财政应补、应退、应拨款项要足额安排。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需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补到位。1991年和1992年两次粮价改革地方得到的好处要优先用于解决粮食企业挂帐。各地征收的补粮基金也要切实用在弥补粮食亏损和解决挂帐上。对企业应自补的挂帐,财政部门要帮助企业制定自补计划,督促企业及时弥补。
三、健全制度,强化约束,加强财政监督
根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思想,我们在推进改革,支持企业发展,搞活商品流通,全面完成今年商业、粮食预算收支任务的同时,还必须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制度约束。根据改革开放的要求,我们要对现行的一些财务制度、财务处理办法、成本核算办法作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凡是国家有统一规定的,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但决不可以超越或违反统一规定另搞一套。对有章不循,我行我素的行为,必须制止和纠正。
二是认真抓好决算审批工作。审批决算是财政部门掌握企业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实施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的重要手段,要切实抓好。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以包代管的现象,有的地方对企业决算先汇后审,甚至只汇不审,使决算审批流于形式。这种状况应引起各地财政部门的重视,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是把财务检查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不定期地、有重点地对商业、粮食企业财务进行大检查是必要的。近几年,湖南、山东、辽宁、江苏、黑龙江等省开展粮食财务大检查,都收到了明显效果,并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财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要落实好堵塞漏洞的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日常财政监督,把重点检查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把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通过检查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使商业、粮食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