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家企业拖欠外地货款上百万元,卖方再三追要,心急如焚;买方却无动于衷,不以为然。令人不胜惊讶的是,地方官竟然振振有辞:“为公拖欠,未入私囊,有何不可?”时下,这种“拖欠有理”的论调比较风行,令人担忧。
正是这种“为公拖欠有理论,使世人产生一种变态心理: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认为,这种拖欠对“我”有利,于是采取保护政策,明里暗里给予支持,甚至暗示拖欠,从而使这种现象演变为政府行为。因此,一些外欠累累的企业,仍不失为当地先进企业。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大家都是社会主义企业,相互之间的业务往来都是“公”字号的买卖,谁也赖不了谁的,即使赖了也无所谓,反正肉烂在国家这口大锅里。因而相互拖欠不以为非。正是这种观念,使“三角债”在我们的企业之间久盛不衰。资料表明,去年初“三角债”全国为1200亿元。然而经过上上下下的清欠,到11月底反而增加到2000多亿元。
正是这种“为公拖欠有理”论,掩盖着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上的许多漏洞,使一些市场滞销产品大量生产、大量积压。据国家统计部门分析,全国“三角债”约有6成是由产品积压直接造成的。这就严重地干扰了商品流通秩序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
一家企业拖欠外地货款上百万元,卖方再三追要,心急如焚;买方却无动于衷,不以为然。令人不胜惊讶的是,地方官竟然振振有辞:“为公拖欠,未入私囊,有何不可?”时下,这种“拖欠有理”的论调比较风行,令人担忧。
正是这种“为公拖欠有理论,使世人产生一种变态心理: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认为,这种拖欠对“我”有利,于是采取保护政策,明里暗里给予支持,甚至暗示拖欠,从而使这种现象演变为政府行为。因此,一些外欠累累的企业,仍不失为当地先进企业。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大家都是社会主义企业,相互之间的业务往来都是“公”字号的买卖,谁也赖不了谁的,即使赖了也无所谓,反正肉烂在国家这口大锅里。因而相互拖欠不以为非。正是这种观念,使“三角债”在我们的企业之间久盛不衰。资料表明,去年初“三角债”全国为1200亿元。然而经过上上下下的清欠,到11月底反而增加到2000多亿元。
正是这种“为公拖欠有理”论,掩盖着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上的许多漏洞,使一些市场滞销产品大量生产、大量积压。据国家统计部门分析,全国“三角债”约有6成是由产品积压直接造成的。这就严重地干扰了商品流通秩序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正是这种“为公拖欠有理”论,模糊了一些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致使政令不畅,法纪松弛。一些企业表面盈利,实则亏损,但照常滥发奖金、实物。
何为“公”?《辞海》的注释则比较明确、通俗: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为公。这就是说“公”的范围应当是相对的。集体与个人之间,集体为“公”,个人为“私”;而国家与集体之间,国家则是“公”的代表,集体充其量只不过是“小公”而已。那些地方领导同志所说的“公”,只不过是本地一家企业这个“小公”,小团体利益也。这种“为公拖欠”其实是以自己的利益损害他人的利益,以小团体利益损害“大公”的利益,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的利益。说到底,只能是缩小了“公”字,放大了“私”字,其实质无异于损公肥私。
当然,“为公拖欠”是各种因素包括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解决这个问题,需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打破“大锅饭”的体制,理顺财政金融、物资流通和企业管理等体制中的各种关系。但是,不解决一些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不清除“为公拖欠有理”论的影响,各种改革措施也是难以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