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从1987年实行机关岗位责任制以来,经过不断探索、改进完善,现已初步形成了“上下连贯、纵横交错、环环相扣”的新的责任制格局,对改变机关面貌、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速“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87年以来,该局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机关先进单位。仅1990年全局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达54项,其中获省级第一的有23项,获市级第一的17项。1990年在市场疲软、生产滑坡的情况下,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以岗位责任为轴心的制度网络。该局把责任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务会经常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机关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他们加强了以“两划四定”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制为轴心的制度网络建设。“两划”即根据全局10个科室和10个直属单位各自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划分职责范围,确定工作目标;各科室、各单位本着“责、权、利相一致,德、能、勤、绩为一体”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事设岗,划分不同岗位的具体目标。“四定”即定职、定责、定岗、定指标。局党组本着“调余补缺、合理流动”的原则,根据每个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和特长,按岗配人,明确职责和分工。与此同时,局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综合各科室、单位和每个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出“全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对责任目标、考核方法、奖惩标准等作出原则规定。为强化制度建设,保证“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他们健全了以岗位责任为轴心的制度网络。1990年,各科室按照工作分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与责任制相配套的95个制度,其中全局性综合制度如“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机关管理制度”、“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制度”等共14项;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内部制度81项。制度网络建设为机关岗位责任制的实施铺平了道路。
二、讲求实效,强化以“督、查、办”为主体的跟踪考核措施。为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及时掌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他们始终坚持“务实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三头推进”的领导形式。即由人事教育科牵头负责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考核;由办公室、预算科牵头负责增收节支、科室包县及县与县之间的考核评比;由驻厂员处牵头负责为市直企业搞好优质服务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监督检查。按照这一分工,逐一确定了不同量化考核的责任目标。他们还在认真总结前几年责任制考核实行“四结合”(即综合考核与德、能、勤、绩单项考核相结合;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的抽查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鉴定相结合;评优与评劣相结合)的基础上,又推行了以“督查办”为主体的跟踪考核新措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督查办领导小组”,了解掌握“三头推进”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及时报局务会研究讨论。对于决定下来的事宜,由“督查办领导小组”执行落实,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局通报,提出表扬和批评。半年和年终,局责任制领导小组抽调部分人员,按照年初机关岗位责任制和督查办通报记录,对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每个干部职工责任制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考核。这一办法,有效地将机关岗位责任制贯穿于每项业务工作之中,有力地促进了该局“两个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