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企处认真宣传财政法规法纪,和企业共同开展遵纪守法活动,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抓好经营管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收到较好效果,不仅较好地查处了企业违纪问题,同时还促进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据统计,1990年,天津中企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共发现在津中央企业有问题及违纪资金30744万元,其中已做调帐处理11791万元,可增加财政收入6321万元;通过促进企业开展双增双节,使企业年增加利润13285万元。
一、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计划管理。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天津中企处为了较好地完成中央财政赋予的职责,首先,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他们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制定了《天津中企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对监督检查的法规依据,职责范围,检查方法与步骤,工作程序以及检(审)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细则》规定,他们对中央大中型企业一一建立了专户档案,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其次,抓监督检查的计划管理。他们将全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季度进行决算初审,第二、三季度进行日常检查,第四季度搞好重点检查。为把计划管理落到实处,他们采用计划管理和目标管理、竞赛考核、专项评优相结合的办法,并设立专人进行考核,按季公布实施进度。此外,他们还广泛开展“五比五看”活动。即比监督检查,看工作质量;比调研服务,看工作成效;比业务素质提高,看能力增强;比增收管理,看收入进度;比廉洁奉公,看作风转变。
由于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和计划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了每个驻厂员的工作积极性。1990年,天津中企处通过开展各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在津中央企业322户,检查面达60%,发现违纪金额3亿多元,可增加财政收入6321万元,并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违纪单位。
二、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增强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天津中企处首先抓好财经法规法纪的宣传。1990年,他们先后召开了三次中央驻津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中企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监督检查的政策依据,宣讲查出的违纪案例及违反财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动员企业依靠财务、审计、稽核的力量,自行纠正违纪问题。其次结合日常工作,针对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逐户宣传辅导,深入企业实地解难答疑。1990年,由于坚持开展这项工作,使企业提出的211个业务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由于宣传辅导工作的加强,增强了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收到了明显效果。如1990年财务大检查工作中,全市542户中央企业全部成立了大检查领导小组,所有单位都认真进行了自查,共查出违纪金额5356万元,占全市自查金额的53.7%,其中应入库的4774万元已全部入库,为平衡预算收支做出了贡献。
三、认真抓好财企共建遵纪守法户活动。自1989年以来,天津中企处和中央驻津的企业一道,广泛开展财企共建遵纪守法户活动,实行了由双方单位领导、分管科室和责任人组成的三级管理和层层负责的组织实施体系。他们规定,年终查出的违纪金额如果不超过日常纠正金额的5%,即为合格的规定,同时,还制定了考核奖惩措施。为使共建遵纪守法户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相互帮助,共同制约的机制,天津市中企处以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为基点,以层层包保的目标岗位责任制为保证措施,以事前审核与定期检查为手段,以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为目的,以复查验收无明显或较大违纪问题为标准,先后与47户中央企业签订了“财务监督检查承包责任书”。开展遵纪守法户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经对47户调查,年终财务大检查时,这些企业均无较大违纪问题,从中评选出18户为遵守财政法规的先进单位。
四、帮助抓好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几年来,天津中企处为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向54户企业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近300条。与此同时,他们还采取多种措施给企业以切实有效的帮助。
一是帮助企业加强资金管理。针对部分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帐实不符,丢失损坏严重,库存过多等问题,帮助清理库存,核实帐目,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原材料等帐、卡,健全验收、保管、领发手续,推行“厂内银行”办法,使会计核算更加真实及时。
二是加强成本费用管理。针对一些企业乱挤成本,核算不实,费用开支无控制等问题,帮助企业清理车间在制品及余料,建立车间限额领料制度和月底将多领材料及时办理退库手续的制度。采取这些措施后,企业基本做到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帐卡一致,使费用支出得到严格控制。
三是加强利润管理。针对少数企业存在截留、转移和侵占收入等问题,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帮助企业建立各项收入和利润管理办法,堵塞“跑冒滴漏”。
四是帮助交通运输电力企业改革奖金分配办法,实行单船、单车、单机成本核算办法,将节约燃油与奖金挂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降低消耗和成本的积极性。据对4户企业的统计,年节约燃油3.74万吨,价值2265.29万元。
在天津市中企处的大力帮助下,在津中央企业努力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消耗和成本,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据对54户企业调查,这些企业1990年增加利润7560万元,减少亏损19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