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灾区之一的天门市1991年耕地占用税突破百万元大关,全市共入库耕地占用税108.9万元,不仅圆满完成了当年应征任务,而且还清查补征了历年耕地占用税欠税13.5万元。自1987年4月开征耕地占用税以来,由于征管办法尚不完善,不办手续,乱占滥用耕地和偷、欠税款的现象比较严重。仅1989年,天门市就查处违法占地单位和个人215户,累计偷、漏、欠耕地占用税19.5万元。针对这一问题,天门市政府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和有关部门协调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措施。1991年,市政府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上,与各乡镇场办签订了专项合同,并立下了军令状,要求各级政府与管财经、土地的领导要严格把好用地审批纳税关;财政、土地管理、银行、公安、司法、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一年来,天门市始终坚持“七专、四坚持”(即专线审批、专班征收、专卡登记、专户核算、专帐划解、专表填报、专人管理和坚持财土两家联合办公,共同踏勘土地,坚持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的作法并经常开展政策执法大检查,认真清理违法占地和偷、漏、欠税等行为,不断催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从而强化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并有效地制止了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