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税款电话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清理欠税与清理“三角债”工作结合好,努力达到“债税双清”,保证国家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下面,我们就“双清”工作如何结合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统一认识,把清理欠税工作提高到应有的地位。在目前“双清”工作中,存在着明显的偏重清理企业“三角债”,而忽视清理企业欠税的倾向,甚至有的人错误地认为在清理“三角债”期间可缓交税款。这种把企业上交税款与清理“三角债”工作人为地分割开来的作法,使企业欠税大幅度上升。到去年9月底,全国欠税总额高达213.44亿元,比年初新增欠税90.11亿元,增长73%。巨额欠税不仅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也影响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据估计,企业“三角债”影响税款上缴的数额是很大的。去年11月底全国“三角债”有2000亿元之多,我们扣除重复计算因素,折半按1000亿元及10%的综合流转税率估算,“三角债”影响税款上缴仍约有100亿元(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利部分的欠缴)。因此,在“双清”工作结合问题上,首要的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清理欠税工作提高到应有的地位,绝不应牺牲国家财政利益。企业实现销售、形成利润而上缴税款,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及时向国家缴纳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们必须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清理欠税与清理“三角债”工作很好结合起来,力争做到“债税双清”。
二、清理欠税与清理“三角债”工作要双管齐下,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清理欠税与清理“三角债”工作虽然面对的任务、手段各有不同,但是,“双清”的紧迫性却是同样的。因此,“双清”工作要双管齐下,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我们建议,将现在单独设置的国务院联合清理欠税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清理“三角债”联合领导小组合并起来,成立国务院联合清欠领导小组,请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财政部、各银行、国家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统一领导“双清”工作。清欠内容可以包括清理企业“三角债”、清理企业拖欠税利、清理银行贷款本息等,把企业、国家财政、银行等债务关系统一结合起来考虑,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部署,以协调关系,解决矛盾。这样,可以提高“双清”工作的综合效果,不仅有利于清理企业之间小的“三角债”,也有利于处理好企业、财政、银行之间大的“三角债”关系,推动清欠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财政、银行、税务等综合经济部门要统一步调,相互支持,加强“双清”工作的配合。在当前清理“三角债”工作中,银行方面具有重要责任,是唱主角的,而有清理欠税方面,财税部门居主导地位,因此,要使清理“三角债”与清理欠税工作结合好,关键是财税、银行两个系统要搞好关系、统一步调、相互支持,离开这一点,“双清”工作的结合就无从谈起。财政、银行是社会资金的两大管理调度部门,只有双方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起来,才有可能保证社会资金的合理运行。在清欠工作中,银行代理国库经收税款,因此,银行对清理欠税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级银行在做好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同时,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清理欠税工作。要协助税务部门催交欠税,并按照税法规定,对屡催不交的实行扣款交税,包括滞纳金。
四、严格结算纪律,把“双清”工作落到实处。目前的问题主要是在“双清”工作衔接方面存在着一些分歧。由于受当前销售不畅、库存激增、效益下降以及银行头寸不足等因素的影响,社会资金供应十分紧张,特别是企业资金严重短缺。在这种背景下,资金的一进一出都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如何正确分配资金,成为矛盾的焦点。我们认为,解决资金分配问题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确保国家税收的首要地位。国务院曾在1962年明文规定了“税、贷、货、利”的扣款顺序,尽管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银行实行企业化管理之后,这个顺序事实上已经被打破,贷款与货款和利润处于同等地位,但是,决不能以此为理由动摇国家税款的首要地位。目前有的银行单位,采取拒收和延压税票等手段,先行收贷收息,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要予以纠正。我们应该严肃结算纪律,整顿好商品交易秩序,确保国家税收的首要地位。为使“双清”工作结合好,并真正落到实处,在清理“三角债”过程中清理企业旧的欠税可以适当让路,对企业收回货款中所含税款部分则必须依法清交,避免发生新的欠税;在清理“三角债”告一段落后,再对企业陈欠进行优先清缴,保证国家利益不受侵蚀,其后,企业的余额货款才可用作他途。
五、从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共度难关。目前,经济形势虽然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销售不畅、积压严重、效益下降、资金紧张的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无论银行、财政、企业等都无力单独对付这一局面,因此,各部门和企业都应从大局出发,精诚团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度难关。我们认为,财政、银行、企业三者利益紧密相关,不可各自为政,厚此薄彼,而应当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建议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出面,组织协调,召开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合理安排和分配资金,在搞活市场、搞好企业的基础上,把清理“三角债”与清理欠税两项工作做好,为全面疏通和理顺经济关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