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原则。毛泽东同志在《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一文中指出:“不应企图一下子同时全部地歼灭这个被我包围之敌,因而平分兵力,处处攻击,处处不得力,拖延时间,难以奏效。而要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从敌军诸阵地中,选择较弱的一点(不是两点)猛烈地攻击之,务期必克。得手后,迅速扩大成果,各个歼灭该敌。”又指出:“实行这个方法,就会胜利,违背这个方法,就会失败。”这个原则,在人民解放战争的实践中,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也被证明是成功的。建国初期,在国力十分薄弱的情况下,我们胜利地进行了156项重点工程建设,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在过去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的“两弹”上了天,火箭发射成功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在技术上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989—1990年,在我国经济和财政都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们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了巨大的亚运会建设工程。江苏“七五”期间建设的扬子乙烯、仪征化纤等大型联合企业,都按期建成,一次试车成功,投产后很快达到了设计能力。所有这些,都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光辉成果。
但是,前几年不少地区和部门在经济建设上出现了财力、物力分散的现象,违背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原则,致使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严重下降。表现在: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交付使用率大大下降。全国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1980—1984年平均水平为76.9%,1985—1989年平均水平为71.8%,降低了5.1个百分点,约少增加固定资产339亿元。
二是建设周期越来越长,许多项目不能按期建成投产。据对国家计划要求在“七五”期间建成投产的263个在建项目的调查,有四分之一的项目不能按期投产,平均延长工期22个月。
三是投资效果不理想。据对1988年建成投产的56个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跟踪调查,有三分之二项目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70%以下,有近三分之一的项目投产后即亏损。
四是基本建设投资大量超支。一般基本建设项目,都是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1989年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98个重点在建工程,有93个比概算超支220亿元,平均超支三分之一,其中有14个项目超支一倍。
江苏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对10个市1986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上的281个重点基本建设的项目调查,已完工投产的109个,占38.8%;已完工未投产的14个,占4.6%;未完工的159个,占56.6%。已投产的109个项目中,工程投资平均超支16.4%;计划新增工业产值34.3亿元,税利6.6亿元,1989年实增产值24.3亿元,税利3.76亿元,分别占计划数的70.8%和56.9%;平均每百元固定资产提供产值116.36元,税利18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0%和78%。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是前几年在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存在着急于求成的倾向,没有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讲需要多,顾可能少,盲目追求力所不及的速度,基本建设战线拉得过长,摊子铺得过大。不少项目由于资金不足,工程建建停停,不能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二是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宏观调控乏力,分散主义严重。在利益机制驱动下,一些地方不顾整体利益,盲目发展税高利大的加工工业,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致使经济效益下降,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为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贯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今后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注重经济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为大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家希望把经济建设搞得更多一些、更快一些,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主观愿望是一回事,客观可能又是一回事。我们的财力和物力是有限的,不能承受过高的发展速度。事实上我们的发展速度已经不低了。脱离国情、超越国力去追求更高的速度,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已经很多了。我们要按照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用于对发展国民经济作用最大、效益最高的建设项目上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建成投产,取得预期效益,以便积蓄更大的力量进行新的项目的建设。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再建一批,做到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这样,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也不会使经济建设速度放慢,而且还会更快一些。
第二、深化改革,逐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起有利于在经济建设方面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体制和机制。现行的经济体制,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呈多元化状态,这有利于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但也容易滋生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造成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既保护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又能把这种积极性纳入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轨道。首先,通过改革财政体制和分配机制,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使国家能够掌握较多的财力,用于保证重点建设。实践经验表明,没有必要的集中,就不能形成一定的优势。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集中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基本条件,没有这一条,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只能是一句空话。其次,理顺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各方面联合起来搞投资,并使之按照国家计划的要求来进行,以便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现行体制下,项目建在哪里,哪里在流转税收、劳动就业方面就能得到很大利益;企业归谁所有,产品和利润就归谁支配。在这种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各地区各部门便采取各种手段争上项目。因此,要通过改革做到不论项目建在哪里,投资各方在税收、利润、产品以至劳动就业等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益,能够鼓励联合投资搞建设,获得好的规模效益。再次,要改革投资管理体制,除了合理划分各级的投资批准权限外,更要加强行业管理。国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定期公布各行各业和各类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稳定、限制、淘汰的信息,公布各类企业的最佳规模要求,并采取有效手段,运用财政、信贷、税收、价格等杠杆,有效地引导和保证投资的合理流向。计划、财政、金融部门要对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和相互钓鱼。资金不落实的不能盲目开工,以免建建停停、旷日持久,长期不能建成投产。
第三、加强全局观念教育,提高各级领导顾全大局的自觉性。在经济建设上坚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原则,主要靠正确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目前,各地区、各部门都负有一定的经济建设职责,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主要靠他们贯彻执行,他们的认识水平和实际执行状况如何关系重大。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同志的全局观念,在经济建设中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在处理各种关系和矛盾时能够自觉地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同时,各级领导机关在经济建设重大决策上,要努力做到科学化、民主化,使大家的思想真正统一起来,取得共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