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分配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预算资金供应方式已由无偿的“供给型”向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效益型”转化,且有偿使用资金的范围在逐步扩大。因此,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切实加强总预算会计对有偿使用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已势在必行。
一、有偿资金核算的现行做法及其弊端
目前,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各级财政设置的财政专项周转金,如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商业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外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周转金、文教行政财务周转金等;二是各级财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预算安排的各种专项发展基金,如农业发展基金、林业发展基金、科技发展基金、职业技术教育基金、蔬菜基地发展基金等。这些有偿使用资金的建立和使用,对于支持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当前财政困难,深化财政财务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资金核算上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现行制度对有偿使用资金的核算规定,不能系统、全面地反映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按照现行《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只就各项财政专项周转金...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分配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预算资金供应方式已由无偿的“供给型”向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效益型”转化,且有偿使用资金的范围在逐步扩大。因此,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切实加强总预算会计对有偿使用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已势在必行。
一、有偿资金核算的现行做法及其弊端
目前,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各级财政设置的财政专项周转金,如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商业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外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周转金、文教行政财务周转金等;二是各级财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预算安排的各种专项发展基金,如农业发展基金、林业发展基金、科技发展基金、职业技术教育基金、蔬菜基地发展基金等。这些有偿使用资金的建立和使用,对于支持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当前财政困难,深化财政财务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资金核算上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现行制度对有偿使用资金的核算规定,不能系统、全面地反映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按照现行《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只就各项财政专项周转金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而对各专项发展基金的核算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各项周转金的核算,总预算会计一方面在预算资金部分通过有关运用类的会计科目列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在预算外资金部分通过设置“财政专项周转金”和“财政专项周转基金贷款”两个会计科目核算各项周转金的设置、增加、发放和回收情况。对于各专项发展基金的核算,仅在拨付此款后列作预算支出处理而已。
二是实际工作中对有偿使用资金核算的做法也不够统一。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一旦纳入财政预算,即由总预算会计分别拨付给有关业务科(股)的专户,总预算会计在帐务上仅做“付经费拨款(或预算支出),付国库存款”的处理。有的虽然还通过“财政专项周转金”和“财政专项周转基金贷款”两个科目进行核算,但也只起个过渡的作用,并不能反映周转金增减变化的全面情况。至于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累计安排数和发放了多少以及还结存多少等情况都是个未知数。
综上所述,无论是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还是实际工作中,对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核算都存在一些弊端:一是各项周转金和发展基金拨付有关业务科(股),自立帐户,资金分散,不便于预算资金统一调度,人为地加剧了财政资金的紧张局面;二是分散核算和管理,逃避,了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容易出现漏洞导致管理失控;三是不便于集中掌握各种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在各个时期的安排和使用等情况。
二、对有偿资金的核算是总预算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总预算(包括预算外收支)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它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各级财政总预算的计划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应该既包括预算收支,也包括预算外收支;既包括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也包括有偿使用的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只是财政分配的一种新的方式和一种新的运动形式,它仍然是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财政周转金及专项发展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包括本金和增值),都是财政分配的范畴,对这部分资金及其运动进行反映和核算、控制和监督,是新时期总预算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总预算会计在搞好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核算的同时,还要认真组织好各项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等有偿资金的核算,以切实加强有偿资金的管理。
三、加强总预算会计对有偿资金核算的基本思路
为了管好用好各项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切实加强总预算会计对有偿使用资金的核算和管理,现就如何搞好有偿资金核算提出如下的基本思路:
1.在《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设相应的预算支出科目,以提高各项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在总预算会计核算中的透明度。现行的《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没有单独设置有关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方面的预算支出科目,难以反映出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的有关预算支出科目类之下,专设“××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款或项级科目。如文教行政财务周转金,应在“文教卫生事业费类”的有关款(如教育事业费等)下设“周转金”项级科目;如科技发展基金,应在“科技三项费用类”或“科学事业费类”的有关款级科目下设置“专项发展基金”项级科目等等。这样,各项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预算安排及其执行情况便一目了然。
2,在“国家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两大部分之外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建立独立的有偿资金核算体系。现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是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为两部分三大类,两部分是指国家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三大类是资金来源类、资金运用类和资金结存类,因而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核算便包含在两大部分的核算之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以真正做到分门别类、专款专用。为了切实加强总预算会计对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核算,我们建议:总会计核算除了区分“国家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两部分外,还要增加“专项资金”部分,并在银行设立“专项存款”户,使其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这一部分的会计科目可设置“专项存款(结存类)”、“财政专项周转金(来源类)”、“专项发展基金(来源类)”、“专项暂存(来源类)”、“财政专项周转基金贷款(运用类)”、“专项发展基金贷款(运用类)”、“专项暂付(运用类)”等。如此核算,便能反映各项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从预算安排到投放收回的全过程。
3.改进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管理办法。各项财政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由总预算会计按上述办法统一核算后,其管理职责仍归有关业务科(股)。总预算会计只负责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的资金拨付和收付存的核算,起“资金出纳”作用;有关业务科(股)负责周转金和专项发展基金到项目的具体安排、项目可行性考察、资金投放、效益反馈、资金回收等,起“主管会计”作用。这种统分结合的核算与管理办法将会起到互相牵制、互相促进和事半功倍、强化管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