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1日,湖北省南漳县龙门镇正式实行民办教师退休基金制,使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得到解放。
长期以来,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南漳县龙门镇委、政府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由镇教育工会牵头,于今年1月31日成立了“民办教师退休基金会”,制定了《章程》。
基金会通过四条渠道筹措经费:一是镇政府每年为每位民办教师拨入储金50元,二是每个民办教师每年存储金30元,三是学校从勤工俭学收入中为本校每位民师拨储金10元,四是社会捐资。所筹资金在信用社专户储存,用其利息作为民师退休后的生活补助费。 (程宝林 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