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为我们制定了九十年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纲领,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财政科学研究部门,在继续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努力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宏伟战略目标的进程中,要紧紧围绕解决当前经济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中重大的财政问题,主动、超前地开展研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研究的整体素质。
目前,从全局来看,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稳定、发展与改革的关系,既要努力保持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在治理整顿和改革、发展中,防止急于求成;又要不失时机地抓紧解决在经济发展和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避免久拖不决,贻误战机。在这一方面,虽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两难选择,但亟需深谋远虑,当机立断,选准方位,突破难点,把各项工作交错有序地向前推进。当前经济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是在治理总量失衡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结构调整却进展迟缓,经济效益屡屡下降,导致各方面的矛盾加剧。而在价格扭曲、利益导向强劲和财力、财权分散的条件下,不仅存量调整步履艰难,就是要把增量投入引导到国家产业政策所要求的方向,也是困难重重。而如果结构调整不能较快地取得实质性进展,什么搞活大中型企业,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摆脱财政困境等等,都将在很大程度上流于空谈。这就告诉我们,适当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大改革的份量和力度,通过改革来推动结构调整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但也不能把深化改革视为结构调整的唯一先决条件,从而停步不前。从现实情况出发,我们还不能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手段的力量和作用。在结构调整中,还是要强调增强全局观念,提倡地方、部门、行业、企业的局部利益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谋求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最大限度的统一。同时要充分发挥行政手段的作用。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各级计划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上下结合,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种产品一种产品地摸清基本情况,分析供销形势,预测市场变化,展望发展前景,实事求是地确认属于长线还是短线,明辨优势和劣势,以事实为根据,以经济效益为准绳,综合权衡利弊得失,进行定性和定量评判,从而明确调整的方向,而后经过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程序,及时决断,坚决落实确定的调整措施,取得实际效果。如果只是浮在表面,空喊口号,或者是等待观望,犹豫不决,只能继续打消耗战,加大不应有的损失。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结构调整中的表现,应该列为考核其政绩和业绩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则应通过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
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的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国务院决定1991年为“质量、品种、效益年”,目的是要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这一活动,使企业逐步走上投入少、产出多、消耗低、效益高的发展道路。财政科学研究,应该围绕这一活动,确定一些现实性、应用性的研究课题。比如,如何搞活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如何提高经济效益,尤其是工业经济效益,等等。在如何搞活企业的问题上,目前既有较多的一致看法,又有某些比较尖锐的争论。在有争论的问题中,既有对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和投资主体的确定上的不同思路,又有关于目前国家宏观税率是高是低、企业负担是轻是重等若干实际问题判断上的分歧,还有是否应该继续对企业减税让利、“放水养鱼”、“藏富于企业”等政策思路的不同看法。在经济效益问题的讨论上,至今还有许多问题有待于深入探讨。对经济效益衡量标准的选择,对近几年工业经济效益是上升还是下降的判断,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外因和内因孰大孰小的分析,还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的争论。目前的关键不在于“言”而在于“行”。而不同意见的争论,却急待通过进一步的深入讨论,逐步取得共识。这样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统一行动。
在进行现实性、应用性课题研究的同时,还要搞好基础性、长远性课题的研究和外国财政以及财政史的研究。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理论体系,是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的基本目标。为此,必须认真总结我国丰富的财政实践经验,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治国理财思想的精华,深入探索在公有制基础上和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同财政活动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规律性,并根据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从我国财政史和外国财政研究中,批判性地借鉴一切对我有益的因素和成份,结合对马克思社会总产品分配理论的再学习、再认识,进行社会主义财政理论的再创造,为加深对我国财政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的认识,为把我国财政从供给型、半供给型财政,转移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经营性财政的轨道上来,提供理论依据和思路设计。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我们要深入探索理顺国家同职工、国家同农民、国家同国有企业、国家同非国有经济以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与银行等各个方面分配关系的原则和途径,为建立与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的新的财政体制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思路。我们要继续进行财政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课题,如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财政发展战略、财政运行机制以及中长期财政政策的研究。继续围绕摆脱当前的财政困境,进行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中央级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卸掉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债务、赤字等几个包袱和承包制与税利分流、财政包干制与分税制以及其他财政政策思路的研究。我们要通过一系列的研究活动,为财政改革和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可供选择的方案、建议,并不断地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战略目标作贡献。
199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