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双阳县从1990年初开始,对县内出差的干部实行事先购票,凭票就餐,统一结算的办法。即出差干部事先到当地财政局(所)按出差天数购买财政统一印制并盖有印章的“干部县内出差就餐券”。每天早午晚三张餐券交0.5元,加盖本单位财务章后使用有效。凭餐券可在县城指定的宾馆和农村乡(镇)村、社按标准就餐,出差人不再领取伙食补助费。供餐单位可在一定时间内凭餐券向所在地的财政局(所)换取干部就餐费,每天4元,早餐0.5元、午餐2元,晚餐1.5元。
实行凭票就餐后,改变了过去那种对上级领导唯恐招待不周,一味提高标准。而已经摆了宴,客人不好不吃,付钱时主人又不好意思收的现象。同时由于受到过基层的盛情款待,下边来人办事,各部门又要安排“回敬”。由此导致用公款吃喝攀比。现在,下乡干部自觉按标准就餐,主人陪客自己掏钱,出差结束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从而遏制了吃喝浪费,保持了干部廉洁。据反馈上来的就餐券统计,全县比上年少支出的县、乡(镇)下乡干部招待费预计可以达到6位数。 (冷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