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0年9月1日至6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会议在昆明市召开。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下一步工作,并讨论和修改了《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条例》(试写稿)和《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核算范围的规定》(讨论稿)。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
当前控购工作矛盾多、难度大,各方面要求放松控购的呼声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控购工作?对此,张佑才指出:今年下半年各级控办的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继续执行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关于1990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安排的意见》,认真落实王丙乾同志在今年7月份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有关控购工作的讲话精神,把控购工作做得更好。他说,今后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做好控购工作的信心。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国家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控制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控购工作的自觉性。从政治意义上来讲,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在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作风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从经济意义上来讲,把社会集团消费控制在一个合理...
1990年9月1日至6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会议在昆明市召开。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下一步工作,并讨论和修改了《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条例》(试写稿)和《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核算范围的规定》(讨论稿)。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
当前控购工作矛盾多、难度大,各方面要求放松控购的呼声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控购工作?对此,张佑才指出:今年下半年各级控办的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继续执行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关于1990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安排的意见》,认真落实王丙乾同志在今年7月份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有关控购工作的讲话精神,把控购工作做得更好。他说,今后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做好控购工作的信心。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国家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控制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控购工作的自觉性。从政治意义上来讲,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在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作风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从经济意义上来讲,把社会集团消费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适度的范围内,有利于纠正和制止流通领域中各种混乱现象,建立健全正常的经济秩序;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节约非生产性支出,集中更多的资金支持改革和经济建设;有利于干部清廉从政、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由此可见,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二是必须正确认识市场疲软与控购工作的关系,增强做好控购工作的坚定性。当前国内面临的市场疲软,总的来说,并不是供给大于需求的总量疲软,而是部分商品销售不畅,是结构性的疲软。市场疲软并不是由于控购工作造成的。在社会集团购买力中,属于国家控制的部分只占少数,即使放松控制,也解决不了市场疲软的问题,反而会增加国家的开支,助长铺张浪费,使多年取得的控购成果毁于一旦,帮了倒忙。因此,各级控办应继续严格按规定办事,除了国家规定适当放宽的品目以外,不得另开口子。三是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增强做好控购工作的主动性。有少数同志认为控办是非常设机构,有临时观点;有的同志认为控购工作不是一项专业,不太安心。我认为这些思想是不正确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抑制集团消费膨胀,这是长期的任务,绝不是权宜之计。对社会集团消费的管理是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从管理的范围和实际工作要求来讲,控办承担的任务是长期的,也是繁重的。没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是难以做好控购工作的。
第二,继续抓好指标控制和专控商品审批,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指标控制和专控商品的审批是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两个基本手段,也是控购管理的两项基本内容。专控商品审批与指标管理的关系,实质上是工作中点和面的辩证关系,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二者不可偏废。关于指标管理,鉴于非专控商品占社会集团购买力总额的85%以上,这部分商品管不住,就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集团购买力失控。因此,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力量转移到这方面来。今后在指标逐步落实的情况下,就要比管理,看水平,要把指标执行情况作为评定我们工作好坏的依据。强化指标管理,做到控购指标的真实、完整,还必须抓好两项基础工作,一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核算工作;二是统计资料管理应做到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关于专控商品审批,总的来看,各级对专控商品的审批是比较重视的,投入的力量也大,抓得也紧,成效也比较明显,特别是对小汽车的审批一直掌握较严,应继续坚持下去。
第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建设。随着各项经济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加强控购管理工作的自身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加强业务建设,以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控购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后,除国务院和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外,全国控办下发的重要文件规章制度均具有法律效力,应作为执法依据。
第四,继续加强控办队伍建设,适应工作需要。近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控办队伍建设已经有了可喜的进展,但总起来看,还是比较薄弱的,特别是有的地方还处于起步阶段,必须继续努力,下功夫把这项工作抓好。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地(市)以上控办机构一定要单设,人员配备不能少于国家编委一号文件规定的数量。县一级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有条件的也应建立相应的机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控购理论研究。提高控购工作队伍的素质,是做好控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地控办要重视这项工作,有计划地加强控购人员政治业务培训。在培训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可以采取短期集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灵活方式,着力提高控购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正确执行控购政策,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此外,要加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理论研究。
9月6日会议闭幕时,对14个1989年控购报表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锦旗。它们是吉林省控办、黑龙江省控办、陕西省控办、山西省控办、甘肃省控办、河北省控办、辽宁省控办、上海市控办、江苏省控办、北京市控办、哈尔滨市控办、深圳市控办、大连市控办、青岛市控办。还对海南省控办、山东省控办、湖南省控办、云南省控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办、西安市控办、沈阳市控办等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 (何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