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至14日,财政部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了税利分流经验交流理论研讨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搞好税利分流改革的指示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实行税利分流的有关理论问题和具体改革措施进行研究探讨。来自20多个省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体改委、计经委等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研究部门、新闻界的代表130多人参加了会议。
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在会议开幕时就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与税利分流的关系讲了话。项怀诚说,从大政方针上讲,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是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重要途径,是理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方向。项怀诚强调,要克服财政困难,使财政走出困境,必须进行综合治理,要加强宏观管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据以调整经济结构,改善经济环境;要少投入,多产出,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要解决财政体制及其它经济体制上的弊端,对现行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分配结构进行适当调整,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项怀诚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要兴利除弊的精神,总结利改税和企业承包制的经验教训,吸取所得税弹性功能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方面的优势和承包能够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的合理内涵,扬弃利税不分、税前还贷的缺陷,我们提出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改革办法,这是兴利改税和承包制之利,除二者之弊的合理结合形式。它既不是利改税的简单回归,也不是对现行承包办法的彻底否定,而是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进一步发展。由此而形成的税利并存的格局是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是理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比较理想的选择。
会上,四川省重庆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湖南省益阳市和河南省南阳市等试点地区的代表介绍了试点情况,一些专家学者就税利分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分组会上,代表们对税利分流问题从理论依据到实践意义,从具体政策到配套措施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会议还讨论了财政部提出的“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办法(讨论稿)”,并对所得税税率问题、还贷问题、所得税后利润分配问题以及试点范围问题,提出了不少有意的建议。这次会议共收到试点地区情况介绍和专题论文30余篇。 (牛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