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已连续开展了五年,其声势、规模一年大于一年,成效一年好于一年。在当前财经制度还不健全、财经纪律松弛、一些人的法制观念还很淡薄,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仍比较普遍的情况下,要严格彻底地查处违纪问题,制止违纪现象的发生,仅靠审计、财政、税务、物价等职能部门的经常性监督检查是难以办到的。因此,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还必须坚持开展下去。如果不搞大检查,不把流失的大量资金及时收回来,就会影响国家预算的完成;如果不搞大检查,大量资金分散在单位和个人手里,任其胡花乱用,铺张浪费,就会助长消费基金的膨胀;如果不搞大检查,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就不能得到严格彻底的查处,势必严重干扰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进行,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几年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大检查工作,把大检查作为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地方各级政府和中央各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亲自担任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动员部署,经常过问大检查工作,促进了大检查的开展。全体检查人员不辞辛苦,日夜奔忙,确保了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还要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李鹏同志在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行,为实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而奋斗”的精神,拿出更大的干劲和热情,努力搞好今年的大检查工作。为把今年的大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我们必须注意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不仅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经济工作,而且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为确保大检查任务的完成,在检查工作中,我们除了要加强具体业务检查外,还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动员部署、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处理整改的全过程。这几年,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问题所以屡禁不止,屡查屡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膨胀,全局观念、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如不及时进行纠正,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就无法根除。从近几年大检查查出的违纪数额来看,自查查出的违纪金额占查出的违纪总金额的比例逐年提高,这既是发挥大检查政策威力的结果,也是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结果。如果我们能够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深、更细一些,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使其积极配合开展大检查工作,检查效果一定会更好一些,今后的违纪问题也一定会减少一些。
二、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正确处理违纪问题。在近几年的大检查工作中,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总的说是好的、正确的,但也存在掌握政策界限不够严格的问题,处理偏松偏宽的情况较为普遍。在今年的大检查中,一定要强调认真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依法办事,该严的一定要严,该宽的适当放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大检查推动治理整顿、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作用。在违纪问题的处理上,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那些明显的、无可争议的偷税漏税、截留收入、虚报亏损、乱涨价、私设小金库、铺张浪费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政策界限和制度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以及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谨慎从事。对查出的应交财政的违纪资金,要抓紧催交入库。对少数生产企业确因资金困难,补交后会影响企业生产的,报经批准后,可以允许企业订出交款计划,分期补交。
三、把整改建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我们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治理整顿,完善和健全各项财经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在今年的大检查中,要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分类整理,综合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提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这是关系到巩固大检查成果,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出成效。另外,在各级大检查办公室的内部建设上,也要逐步做到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无论是自查还是重点检查,都应当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方法和手续。
四、继续邀请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同志参加大检查工作。在1989年的大检查中,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不同形式,邀请了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同志参加大检查工作。这部分同志,有的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工作组,下去督促检查,推动工作;有的直接参加检查组,深入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有的定期听取大检查工作汇报,参与对大案要案的研究处理;还有的组成视察团,到各地巡视、指导工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同志参加大检查工作,扩大了大检查的影响,增强了大检查的声威,加强了大检查的力量,效果很好。今年,要继续邀请他们参加大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真心诚意地同他们共事,虚心倾听他们对改进大检查工作的意见,并为他们提供工作方便。
五、完善举报制度,加强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经济监督的有力补充。人民群众最了解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发动他们揭发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是搞好大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许多地方由于群众积极举报,查出了不少经济违纪案件。在今年大检查中,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举报者给予有效的法律保护,将打击报复者绳之以法。使群众监督在今年的大检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