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的设置,目前,尚未有定论。有的同志主张股份制企业设国家股、企业股和个人股;有的主张只设国家股和个人股;争论的焦点在于要不要设企业股?
主张设“企业股”的同志主要有三条理由:(一)企业留利或企业资金已是客观存在,企业对这部分资金享有经营自主权;(二)用这部分资金作为“企业股”入股分红,有利于调动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留利用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三)国营企业的“企业股”从本质上讲仍属国家所有,不损害国家利益。
按照规范化股份制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应当等于全部股票的票值,所有股票都可以上股票市场自由交易。根据这一原则,股份公司内部就不能另外存在自有资金转化来的企业股。因为,企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偿取得本公司的股份,实质上等于向股东退股,这不仅不符合资本充实原则,还容易造成操纵本公司股份的问题,从而违背股东权益平等的原则,就会与社会股发行相矛盾,并派生出诸多弊端:(一)股东之所以决定把部分利润留在企业,由企业支配使用,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对股票增殖会有好处。如果企业留利形成“企业股”,不再归股东所有,不仅剥夺了股东对这一部分利润的所有权,而且产生出一个“新...
关于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的设置,目前,尚未有定论。有的同志主张股份制企业设国家股、企业股和个人股;有的主张只设国家股和个人股;争论的焦点在于要不要设企业股?
主张设“企业股”的同志主要有三条理由:(一)企业留利或企业资金已是客观存在,企业对这部分资金享有经营自主权;(二)用这部分资金作为“企业股”入股分红,有利于调动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留利用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三)国营企业的“企业股”从本质上讲仍属国家所有,不损害国家利益。
按照规范化股份制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应当等于全部股票的票值,所有股票都可以上股票市场自由交易。根据这一原则,股份公司内部就不能另外存在自有资金转化来的企业股。因为,企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偿取得本公司的股份,实质上等于向股东退股,这不仅不符合资本充实原则,还容易造成操纵本公司股份的问题,从而违背股东权益平等的原则,就会与社会股发行相矛盾,并派生出诸多弊端:(一)股东之所以决定把部分利润留在企业,由企业支配使用,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对股票增殖会有好处。如果企业留利形成“企业股”,不再归股东所有,不仅剥夺了股东对这一部分利润的所有权,而且产生出一个“新股东”,还要参与今后利润的分配,这就会严重损害原来投资者的利益。股份制企业实行这种体制,不利于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不利于吸收社会和国外的投资。(二)如果把国营企业留利或资金分帐后的企业自有资金形成“企业股”,今后“企业股”这个雪球将会越滚越大,从而成为企业的主要股东,最终导致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化,变成企业所有制。这是企业本位论的一种模式。去年世界银行考察中国企业体制改革联合调查小组的各国专家,几乎一致提出,“企业股”的政策选择,是一条危险的道路,会使企业失去宏观控制,把经济搞乱。企业成了自己的大股东,必然会引起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大变化,国家财政收入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三)将企业留利折成“企业股”,这个企业留利从哪年起计算,很难做出统一规定,加之各类企业的留利水平本来存在苦乐不均,如果在这个不平等的基础上又把既成的企业留利折成“企业股”参与今后的利润分配,会愈发加剧分配上的苦乐不均,造成业企间更加不平等的竞争。目前试行股份制的企业,“企业股”占全部股本的比重,有的高达37%以上,有的不到10%。这种比重上的差距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这也是“企业股”本身没有客观经济依据所必然带来的后果。由这种随意性造成的分配格局上的差距,只会导致互相攀比,进一步把国家资金化为“企业所有”。(四)如果设“企业股”,厂长(经理)是“企业股”的所有权代表,又是经营者,两权合一,会削弱所有权对经营者的正当约束,这与实现“两权”分离的原则相背离。(五)在企业控股的情况下,企业最先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当企业经营或资产增殖不佳,在外界尚不知情之际,企业可以及时抛售“企业股”股票,把损失转嫁到社会股和其他股东身上;反之,经营好效益高时,又会抢先从社会上收买股票,使其自身获取更多的收益。所以,从长远和全局利益看,我们不主张设置企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