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国务院下达了关于福建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请示的批复。贯彻落实这个文件,不仅对加快福建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对促进与台湾的经济贸易合作,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都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
最近一个时期,福建省财政厅发动上下,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批复》,决心以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增强改革观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办实事做贡献。
——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调整财政资金分配结构。在省级预算中新安排建立省级出口创汇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出口商品生产和经营;继续安排沿海开发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沿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省级支农周转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及周转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创汇型的农业和乡镇企业,支持外向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生产经营;新建立“三资”企业周转金,加速外经周转金的回收,用于支持发展“三资”企业,“三来一补”和对台贸易,支持出口商品生产、国际经济合作和旅游业的发展。对以上这些资金,均采取有偿支持,周转使用办法,实行同项目效益挂钩,择优扶持原则,并...
最近,国务院下达了关于福建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请示的批复。贯彻落实这个文件,不仅对加快福建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对促进与台湾的经济贸易合作,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都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
最近一个时期,福建省财政厅发动上下,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批复》,决心以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增强改革观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办实事做贡献。
——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调整财政资金分配结构。在省级预算中新安排建立省级出口创汇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出口商品生产和经营;继续安排沿海开发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沿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省级支农周转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及周转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创汇型的农业和乡镇企业,支持外向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生产经营;新建立“三资”企业周转金,加速外经周转金的回收,用于支持发展“三资”企业,“三来一补”和对台贸易,支持出口商品生产、国际经济合作和旅游业的发展。对以上这些资金,均采取有偿支持,周转使用办法,实行同项目效益挂钩,择优扶持原则,并建立资金使用追踪反馈责任制,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积极制定优惠税收政策,改革和完善税制,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开“绿灯”。例如,对“三资”企业应纳的工商统一税,其税负高于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报经批准可减按国内企业税负征税,低于国内同行业企业的不变;对生产国内短缺产品,有利于本省产品结构优化的新办“三资”企业,开办初期纳税有困难的,报经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对华侨、侨眷利用侨资在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以外地区新办的生产性企业和到省定贫困县、乡新办的生产性侨资企业给予适当地减免所得税。
——大力支持创汇产品的生产和发展创汇农业。积极建立和管好用好农业发展基金,集中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引进国外省外优良种子、种苗、种畜和先进农业技术装备;支持建立名、特、优、稀农产品出口基金;支持出口创汇乡镇企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确立重点出口行业和产品,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扶持;近三年内在省级财政中每年拨出一笔专款,支持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在扶贫资金使用上,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富余劳力发展有效益能创汇的商品生产和扩大劳务输出,使之与沿海较发达地区形成互相开放,优势互补的格局。
——鼓励外经外贸企业加快发展步伐。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地方工贸公司的经营责任制;认真研究推行境外企业、旅游企业、对外投资、承包工程等外经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外贸体制改革后,为减轻出口企业的资金负担,对基数内的出口收汇补贴,采取“季前预拨,季后结算”的办法,对境外企业减免税利到期后上交财政的收入,集中设立省财政“境外企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境外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等。
——改革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把承包机制引进财政体制。概括地说,就是“下放财权给活力,划分事权给财力,区别对待保上交,层层实行大包干”。结合福建省当前社会经济和财力状况,在具体做法上,适宜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缴补、增收多留、分类包干、自求平衡”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实行这个体制,能进一步扩大地市县财政收支范围。在财政收入方面,一些原来划作省财政收入的项目,改为按基数下放给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方面,要在进一步下放财权的同时,进一步下放事权,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总的原则是:地市县所属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需要由财政供给的生产建设事业经费、人员机构经费等,原则上应该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当前在各级政府机构职能作相应调整之前,首先将现在由各主管部门管理的地市县属机构的正常经费一部分相对稳定的专项经费下放给地市县。
——增强开放意识,加强服务管理,加速干部培训,改进机关工作,更好地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发挥厅属财税院校的教学潜力,开设外经财务专业或举办外经财务会计培训班。加快各级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步伐,在沿海地区有条件的县市大力发展民办会计师事务机构,并发挥会计学会的协调指导作用,为促进“三资”企业和对内横向联合企业提供验资、财务决算审核和资产评估等会计公证和财务咨询服务。积极主动与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协商对话,深入调查研究,把管理和服务融为一体,在服务中加强管理,把财政管理重点放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收节支和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把管理引向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本刊通讯员 那乃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