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来.国家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作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的发展。为充分发挥这笔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地在这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最近,我们对山东省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山东省各级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这项资金,重点投放,改善了生产条件,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领导重视,起步稳健。首先,建立领导机构。山东省从省政府做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了领导机构。省级组成了由一名副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县政府建立了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其次,配备得力人员。为切实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这笔资金,山东省各级政府在人员安排上配备了一些懂专业、有能力的干部。例如该省的恒台县,十三个乡镇中有十个配备了农业专科学校毕业的,经过一定实践锻炼的乡干部,他们既是领导者,又是技术上的指导者。第三,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省许多地县实行了领导岗位责任制。例如恒台县政府1986年两次召开乡镇长会议,明确提出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要实行三个结合,即:与年初工作计划结合,与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的责任制结合,与年终政绩考核结合。这样就把各级领导、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好坏与个人责任和利益挂上了钩。
二、部门协作,工作顺利。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规定: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日常的组织、协调、规划、审批、监督检查等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农业、水利、财政三家的具体分工是:项目建设的标准、考核制度以及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工作,主要由农业、水利部门负责;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此外,在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上,改过去的部门互审为自审,最后由财政厅审核,拿出具体意见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投资数额。这就改变了过去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平行地位,既有利于发挥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和分配方面的主导作用,又有利于各部门集中精力审查好自己范围内的投资。由于分工明确.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减少了互相扯皮,互相指责,互争投资的现象,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全省发展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例如,该省兖州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在一起研究工作,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县在实施跨5个乡、7个管区的5万亩小麦丰产方案的过程中,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农业局加强技术指导,优先供种;水利局按50-60亩一眼井的标准打井并配套。财政局及时调度和供应资金,并督促生产建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由于共同努力,保证了这一工程的及时完成。1987年,这5万亩小麦一季单产达850斤,比1986年增产90斤。
三、抓住关键,重点投资。为确保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山东省各地政府都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问题进行重点投资。例如该省的恒台县,县政府抓住了水利条件好坏是制约本县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关键问题,决定把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近70%投入水利设施的建设,并根据本县机井已有一定基础,而防渗渠道建设不足这一情况,把资金主要用于地上和地下防渗渠道的建设上,两年共修建防渗渠道669万米。此项工程可节水、节能、节时、节地各30%,效果显著,深受群众欢迎,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好评。兖州县大安镇地下水贫乏,地下水位低,但该镇紧靠引黄河道——泗河。县政府决定在该镇引黄河水回灌,提高地下水位。他们投资十几万元,挖掘回灌渠道上万米,取得了明显的效益。1983年前该镇地下净水位在15米以下,现在提高到7米;过去一个灌溉周期约一个月,现在4-7天即可。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罚。要管好用好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山东省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求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要明确经济、技术、工作指标,签订经济合同,做到责权结合,责随钱走,钱到哪里、责任就落实到哪里。例如菏泽市1987年计划种植40万亩玉米高产田,为保证这一计划的完成,市有关部门本着“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普遍进行玉米高产示范活动。在这活动中,制定了示范标准,规定了示范的具体要求、技术指标(包括品种、套种时间、下种条件、密度、苗期、中期、后期管理的标准等)及奖惩办法。在奖惩办法里,明确了奖惩的范围、形式和标准,划分了各管理阶段的考核分数。由于措施得力,奖罚分明,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87年该市玉米总产突破1.5万公斤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单产比1986年增产近八成。恒台县唐山乡水利站,为保证水利建设项目的按质、按量完成,对下属施工组实行了“五定三奖罚”承包责任制。“五定”是: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定材料用量。“三奖罚”是:完成任务者奖,完不成任务者罚;全优工程奖,有失败工程的罚;材料节约折价归施工组,超用自负。这一措施,调动了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到1987年底,共修建防渗渠道25.7万米,超额4.7万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