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镇财政的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已成为财政干部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对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搞好乡镇财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培训乡镇财政干部上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987年4月份,吉林省财政厅和劳动人事厅对全省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考试,参加考试的乡镇财政干部3188名,及格率达97.5%。他们的主要经验是:
一、分析乡镇财政干部现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吉林省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干部已有5300人。为了掌握乡镇财政干部的现状,1986年初,吉林省财政厅对全省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被调查的8个县、216个乡镇共有乡镇财政干部1096人。其中,由原公社财政助理转为乡镇财政所长的有218人,以工代干的137人,招聘的合同制干部74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0%、13%和67%,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以下的426人,高中558人,中专105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7人,分别占总人数的39%、51%、9.5%和0.5%。多数干部没有经过专门学习,有的不懂会计科目、记帐方法,有的不了解乡镇财政的业务知识,处理日常工作都很困难。前郭县曾对120名合同制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了一次考试,及格的只有14人。仅占12%,会算乡级财政体制帐的只有4人,吉林省财政厅认真分析了上述情况,认为要搞好乡一级财政工作,必须抓好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省厅明确规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镇财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并列为乡镇财政岗位责任制和乡镇财政工作评比的一项主要考核内容.在培训过程中,吉林省财政厅有关领导亲自挂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制订“七五”期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和目标,要求通过培训,使乡镇财政干部在三年内普遍达到中专水平,其中10%达到大专水平。各地财政部门普遍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
从实际出发,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培训。吉林省在培训中坚持从实际出发,不追求形式,注重实际效果。他们的做法是:(1)分级分层负责。即省级主要负责培训市、地级乡财政科股的干部;市、地级主要负责培训县和乡镇财政所长以上的乡镇财政干部;县级主要负责培训乡镇财政所的一般干部。(2)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一是委托财经院校和省财政干部培训班代为培训,开办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1986年以来,省、市、县都开办了两次以上培训班,基本做到了每人每年培训一次。二是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本职工作,一事一学。如1986年测算核定乡镇财政收支基数时,各市、县普遍由财政局长带队,组织乡镇财政干部逐乡进行基数测算,分析影响乡镇财政收入的各种因素,研究乡镇财政体制,确定预算收支基数。使乡镇财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乡镇财政的业务知识。此外,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还充分利用每次乡镇财政工作会议,把会议办成培训班。三是抓好自学。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组织广大乡镇财政干部不脱产参加电大、函大、业大学习。许多县市还建立了业务学习网,把各个乡镇划成几个片,由业务水平较高的财政所长任组长,定期组织学习,开展联审互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干部学习。他们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各乡镇财政所每半月或每周学习一次。永吉县万昌财政所坚持每周学习一天,目前全所五名干部都能胜任本职工作。这个所由于干部业务精,各项基础工作做得好,工作成绩显著,农业税征收、支农周转金回收、国库券推销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县第一个完成任务。二是建立定期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一次业务考试或考核,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对业务水平差,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仍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的干部,解除聘用合同。许多市、县还根据本市、县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对考试不及格的,学习规间不发补助费,不能评为先进个人等等。增强了广大乡镇财政干部学习的紧迫感。
四、解决实际问题,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在培训过程中,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把解决培训场所、师资、教材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解决培训场所和师资问题,省财政厅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有财政干部培训班的利用财政干部培训班;没有财政干部培训班的借用党校和乡镇企业训练班或中小学教室;聘请大中专教师,财政部门各业务处室的同志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任教。为解决教材问题,吉林省财政厅从本省实际出发,编印了《乡镇财政知识问答》,还与省财政科研所一起在《吉林财政研究》杂志上开办了“乡镇财政知识讲座”专栏,并从中南财经大学、安徽等地订购了6000多本教材,同时充分利用其他省市的乡镇财政资料。目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已基本解决了培训场所、师资、教材三大难题,保证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