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农财科
[大]
[中]
[小]
摘要:
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需要有强大的物质力量来扶持,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是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力量的一个重要措施。近几年来,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我市“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据统计,“六五”期间,我市用乡镇企业利润支持农业的资金达4.7亿元,相当于同期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的3.8倍。从一定意义上说,这项工作已成为制约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市“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作已开始由低层次、小范围的“输血型”方式,向高层次、大范围的“造血型”方式发展,更加注意直接或间接地采用先进的工业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使农业逐步实现机械化和现代化,从而促进了我市农业生产高质量、高效益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式的形成。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农工统一核算,商品粮田由专业户承包,口粮田户户兼种,税前补农,税后建农。种商品粮田的劳力和农业服务专业队成员作为村办工厂职工,农工实行统一核算,各业人员基本报酬以工为准。二是商品粮田由农业生产专业户承包,税后补农、建农。并对农业生产专业户实行奖农金制度、保险及合作养老金制度等,务农人员在...
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需要有强大的物质力量来扶持,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是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力量的一个重要措施。近几年来,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我市“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据统计,“六五”期间,我市用乡镇企业利润支持农业的资金达4.7亿元,相当于同期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的3.8倍。从一定意义上说,这项工作已成为制约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市“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作已开始由低层次、小范围的“输血型”方式,向高层次、大范围的“造血型”方式发展,更加注意直接或间接地采用先进的工业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使农业逐步实现机械化和现代化,从而促进了我市农业生产高质量、高效益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式的形成。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农工统一核算,商品粮田由专业户承包,口粮田户户兼种,税前补农,税后建农。种商品粮田的劳力和农业服务专业队成员作为村办工厂职工,农工实行统一核算,各业人员基本报酬以工为准。二是商品粮田由农业生产专业户承包,税后补农、建农。并对农业生产专业户实行奖农金制度、保险及合作养老金制度等,务农人员在收入上略高于乡办企业人员。三是对商品粮田实行投标招标制。即打破全村承包地界限,重新划分,除口粮田外,将原来各家各户承包的责任田以投标招标的办法包给种田能手,并由村办企业将他们吸收为“农业工人”。四是在机械化程度高的地方,按耕地面积划分工区作业,并以工区为单位,实行联产承包。每个工区配备一名工区长,一名农技员,专职负责农情调查、植保、作物布局、机械作业等,其余农活由亦工亦农人员利用工余时间完成。
以上四种形式尽管模式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依赖于雄厚的物质基础,实行农工结合,提供服务,联产承包。在具体做法上,也有许多共同之处。以无锡县东3331乡为例,他们在工作中注意抓了以下几条:
(一)运用集体经济的力量,积极扩大农业经营规模。1978年以来,东3331乡从乡镇企业税后利润中拿出1000多万元资金用于补给粮食生产,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农业新技术,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全乡1100多亩粮田平整成方,基本实现了暗灌、暗排、暗降、路桥配套。拥有各种农业机械1235台套,10859匹马力,亩均0.91匹马力,80%以上的农活实行了机械作业,为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
(二)实行奖励制度,提供优惠条件,调动农业生产专业户的积极性。东3432乡实行奖农金制度。按责任田每亩补贴12元,每斤商品粮再补贴4分。同时实行保险制度。保证农业生产专业户收入在灾害年景不低于务工人员。承包10亩责任田,承包期满三年的个人,年老后可享受劳保,每月劳保金15元,每增加一年承包期,每月劳保金增加5角。对农业生产专业户实行“四优制度”。优先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优先安排农业生产资金,优先收购粮食,优先供应良种、提供农机服务、仓库、场地等。
(三)依靠科学、运用较先进的技术发展农业生产。该乡全面采用了省工栽培等先进农业技术,全乡粮食专业户的耕、种、收基本上做到了机械作业。
我市各地农村实行的“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措施,对稳定农业、促进工业起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全市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一是提高了劳动效率,稳定了粮食生产,增加了农民收入。1986年我市粮食总产量162.32万吨,农民人均收入806.6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10.45%、15.6%。无锡县蓉南村60个种粮专业户承包的529亩责任田,1986年平均亩产达到1604.4斤,比全村平均亩产高出114.1斤;60个种粮专业户,户户产粮超万斤,商品率达到67.45%;户均年收入7633元,比一般农户高出77.2%,其中年收入超万元的有11户。二是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使劳动力向非耕地转移,加快了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市有36万亩耕地,2.66亿斤商品粮任务集中到5.8万个农户手中。耕地的集中,一方面使务工人员(尤其是乡镇企业领导,供销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安心从事工业生产。另一方面,从耕地上转移出来大批劳动力,有力促进了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据1986年统计,全市农村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员已达110万人,与1978年相比,务农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由69%下降到29%;务工劳动力由20%上升到51%;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由2%上升到6%。宜兴县丁蜀镇1986年从耕地上转移出劳动力3130人,其中转向第三产业的有1575人,当年实现营业额500万元,促进了该县丁山、汤渡、常安三个商业服务市场的形成,活跃了城乡商品经济。三是发展了农业机械化,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比较好的物质条件。例如,江阴县三房巷村近年来每年从村办企业利润中拿出20万元资金购置农机,搞农田基本建设。到1985年底,该村拥有15台农用拖拉机,9辆汽车,使机械作业量达到85%,1986年这个村又投资21.2万元,购买了四台联合收割机,进一步节省了农业用工。1986年,该村农业盈利10万元。
几年来,我市的“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展,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以工补农”资金的投向需要进一步调整。前一阶段,以工补农资金的大部分用于平衡务工与务农人员经济收入的差距。1975—1985年,我市“以工补农”资金6.75亿元,其中用于补偿农民收入4.2亿元,占总数的62.2%,而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只有1.5亿元,只占总数的22%。按全市245万亩耕地计算,年平均每亩投资为8.5元,实际上使这笔钱的大部分成了农民的消费资金。
(二)“以工补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了财政收入。1986年,我市乡镇企业提取和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达11877万元,其中建农资金为5589万元,补农基金为1293万元,“农工一体化”支出4995万元。这部分资金约占企业税后利润的27.36%,同时,有一部分是在税前列支的,国家因此让税近200万元。
(三)“以工建农”基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有些地方确定“以工建农”基金由乡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而哪个单位可以代表乡合作经济组织?人们在概念上相当模糊。因而对这项基金的管理在不少地方形成多方插手互相扯皮的局面。使建农资金在管理上出现了不少漏洞。有些地方,这笔资金根本没有用于建农,而被挪作他用了。
我们认为,解决以上问题较为理想的途径应当是理顺资金管理体制,调整投资方向,把“以工补农”转化为“以工建农”,以强化农业服务机制,增加对农业的物质投入,增强农业造血机能,促进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地发展。
(一)改变“以工补农”的投资方向。变直接补农民收入为补生产设施,根据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程度,使“以工补农”逐渐向“以工建农”转化,以保证农业投入不断增加,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农业机械和建立农副业服务体系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用现代化技术装备农业,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合理提取“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基金。补农、建农款必须做到取之有度,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随着生产的发展,利润的增长逐步增加。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应不提补农、建农基金。在当前乡镇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的情况下,为了乡镇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为了更好地搞好“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作,应尽可能减轻乡镇企业的负担。同时,建议国家在税收上对乡镇企业的“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作出明确规定,以做到在稳定负担,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不被任意侵占的前提下,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三)健全建农基金的管理体制。为使建农基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保证专款专用,我们认为,应将此项基金纳入乡财政管理,由乡镇财政所建立预算,合理分配,并通过乡人代会加强监督。这样做,顺理成章,农村基层干部也普遍赞成。目前,我市有一部分乡镇已经这样做了,效果很好。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