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自筹资金,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国家也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农业资金投入。据初步统计,1979年到1985年,包括财政支援农业资金、收购农副产品和供应农村工业品价格补贴,以及增拨农业各项专款的总额比同期来自农村的财政收入多将近3倍。这些资金除用于促进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调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农村日用工业品价格以外,还着重扶持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支持保护生态环境、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支持农业科教事业发展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近几年来,我国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比,同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宏伟目标比,差距还很大,今后发展的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建设现代化农业,保证农业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我国农业必须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因此,要在进一步搞好农村改革,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同时,不断加强农业基本建设,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这是一个战略性方针,一定要切实抓好,决不能贻误时机。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包括多方面的资金需要,一定要抓住重点。一是要增加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二是要增加扶持畜牧和水产业发展的资金;三是要进一步发展林业生产,逐步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四是适当增加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增强贫困地区的脱贫能力;五是在资金上,对农业科技给予必要的支持,促进农业应用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
增加农业资金投入,是国家财政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的面很广。这些资金从哪里来,如何管好用好,都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妥善解决。
首先,应主要依靠农民自行积累。发展农业生产,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依靠农民自行筹措,解决一部分资金需要,这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1979年以来,国家对农村进行了一系列重要改革,实行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各项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同时,国家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适当调整了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村日用工业品价格,七年中农民共增加净收入上千亿元。目前农民增加的收入,除用于发展生产和生活消费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存入了银行和闲置在手中。据测算,1985年末,农村存款达450亿元,如再加上农民手持货币和在城镇的存款,数字是相当可观的。如果能够进行细致的工作,帮助农民妥善加以安排,是可以把一部分用于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的。假若能够拿出10—20%,每年就有上百亿元,其潜力是很大的。当然,在帮助农民妥善安排农业资金投入时,一定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并注意地区间的不平衡情况,不搞一刀切。
第二,切实搞好以工补农工作。也就是从乡镇工业的税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增加农业的资金投入。近几年来,各地对乡镇企业进行了整顿,明确了经营方针,调整了产业结构,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据统计,1985年,乡镇企业的纯利润为171.3亿元,比1978年增长94.5%。这些纯利润,除用于举办集体福利和发放职工奖金外,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支援农业发展。如果将乡镇企业纯利润的30%左右用于补助农业,一年可以安排以工补农资金50亿元左右,比现在财政预算安排以工补农专项资金10亿元多得多。可见,这方面也是大有可为的。
第三,挖掘财政支农周转金和农业预算外资金潜力。实行财政支农周转金办法,是用经济办法管理支农资金的一项重要措施。据初步统计,到1985年底,全国财政支农周转金已达几十亿元,约相当于一年的财政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目前,多数地方对支农周转金管理得比较好,大体上三年左右可以周转一次,资金使用效益比较高;少数地方管理比较差,沉淀资金比较多,资金周转比较慢。如果能够进一步加强管理,资金周转速度还可能快一些,每年有可能多收回六、七亿元,投入到农业生产的急需项目。此外,目前农业的预算外资金,如包干结余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和集体福利基金等,也约有几十亿元。这些资金大部分是使用比较好的,但也确有一部分用得不当,甚至造成损失浪费。如能切实加强管理,处处精打细算,做到一个钱顶几个钱用,也可相对增加农业资金投入。
第四,适当恢复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占预算总支出的比重。近年来由于农业面临加快发展的形势,因此适当恢复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增加农业资金投入是必要的。1986年财政专项安排以工补农资金10亿元后,财政支农资金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1987年从中央预算内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1986年增加近40%。不少地方还从机动财力中,增加了对支农资金的安排。因此,财政支农资金所占预算总支出比重又有新的恢复提高。
第五,合理调整农产品价格和税收政策。近几年来,国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整了农用工业品价格,减免了一部分农村税收,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目前在某些农业生产项目上,尤其是在某些粮食品种上,仍存在着收入低、成本高、收益少的情况,影响农民的生产热情,不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某些调整。
第六,增发一部分贴息贷款。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适当增加资金投入,经国务院批准,近年来发放了一部分贴息贷款,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和恢复发展林业。为了帮助重点贫困县脱贫,从今年起五年内国家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贴息贷款,支持全国重点贫困县发展商品生产,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为了支持林业的恢复发展,国家还安排了一部分林业贴息贷款。此外,国家还批准某些地区发放商品粮贴息贷款。这些措施是符合农村经济实际的,既有利于增加农业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又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还减轻了财政预算安排支农资金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