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了搞活经济,搞活流通,我市陆续兴办了一些预算外企业。但由于前几年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加上预算外企业涉及行业多,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又广,无论是内部管理制度还是经营方向上都存在一些问题。1985年,我们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预算外企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预算外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对这些企业的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1.全面清理整顿预算外企业。我们首先对预算外企业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预算外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企业结构不合理,流通性的企业多,生产性的企业少;利润分配混乱,既不交税,又不交利,分光、花光;财务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比较普遍。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成立了有财政局的同志参加的清理整顿办公室,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预算外企业,凡属买空卖空的,坚决停办,对其财物帐务进行清理;凡属重复建设,原材料无保证,产品无销路,工艺落后,经济效益差的,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关、停、并、转;对有发展前途,能促进商品生产,于国于民有利的,继续保留,重新进行工商登记,单独设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据统计,全市(包括七个县)原有预算外企业200多户,清理整顿后继续保留的有109户,其中工业20户,商业64户,其他25户。通过这次清理和整顿,我们摸清了情况和问题,为加强预算外企业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完善制度,加强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为使全市预算外企业在财务管理上走上正轨,我们除要求预算外企业比照同类型国营企业执行《成本管理条例》、《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成本管理,建立严格的经济核算和定期的报表制度之外,还于1985年4月颁发了《江门市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和《江门市预算外企业职工奖金管理办法》,对预算外企业的财务管理作了补充规定。要求所有预算外企业对固定资产都要清理造册,设帐登记,按国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市级预算外企业的基本折旧费,按20%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集中调剂使用;企业实现的利润,原来上交工商所得税的,继续向税务部门交工商所得税,没有交纳工商所得税的,比照国营企业所得税办法或按照核定的定额上交财政,对企业留存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别设置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及后备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有的市属县还根据本县的具体情况,统一了工、商、物资、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报表,并参照同行业的国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奖金提取、发放的审批制度,自筹基建的审批制度,专项贷款及归还的审批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等,使预算外企业的财务管理走上了正轨。
3.积极筹集和用活资金,促进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1985年,为了缓和我市资金供求矛盾,保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需要,促进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进行,我们除了积极加强对预算外企业的管理,严格利润缴交制度,组织好预算外企业收入,用活这部分资金外,还注意搞好资金调度,充分发挥其它方面资金的作用。去年,我们通过其它渠道筹集到周转金近千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其中387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581万元作了促产临时周转金,不但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而且对扩大流通,搞活经济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还发挥财政部门联系面广的特点,积极帮助企业穿针引线,协助他们搞好生产和经营。如工联贸易公司,以前是一个以商贸为主的预算外企业.有一定的资金,近两年来,准备逐步向生产性企业方面发展,要生产电线,但又苦于找不到门路。当我们了解到台山县电线厂为进行技术改造、急需资金时,便介绍工联贸易公司与之搞联营,既满足了双方的需求,又解决了各自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