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西县财政局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财产丢失、毁损浪费现象,于去年九、十月间对103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清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四个:一是较普遍地存在着重钱轻物的思想。认为公家的东西谁也带不走,丢了可以再买。许多单位只注重货币资金的收支,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二是在固定资产的购入登记、调拨使用、损失报废等方面,没有相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造成责任不清,管理混乱。不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不登记数量,也不登记金额。清查前所有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只有18个实行了金额管理。三是对公家的财产物资使用的多,爱护、管理的少,损失浪费现象严重。如县行政管理局所属单位,1983年清查时有公有自行车107辆,这次清理时只有38辆,其余车辆下落不明。四是分配上存在着苦乐不均。如办公用房,有的单位人均50平方米,有的单位只有6.9平方米;办公用写字台有的单位人均2张,而有的单位还有6人无桌办公。这次清查的结果,共核实登记入帐固定资产总值7239万元,比清查前新增入帐6499万元,增加8.8倍。
莱西县财政局清查财产的做法是:首先,成立了财产清查领导小组,确定了清查的范围、标准和措施,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各单位迅速开展清查工作。其次,边清查、边建帐卡。他们从基础环节入手,深入到每一个单位具体协助他们对公物逐件进行盘点,登记造册,编号喷字,建帐建卡,完善管理制度。第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检查验收关。对清查结束的单位逐一进行审查,逐项验收。对重复和漏掉项目的单位,要求重新补查;对编号、喷字、建帐立卡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要求限期达标。第四,在清查验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公有财产的管理。 (吕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