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经济发展很快,乡级资金逐年增多。但是,在乡级资金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区的乡干部和部门管理人员挥霍浪费公款,私分集体财物和滥发奖金。不少乡级企事业单位开支无标准,使用无计划,报销无凭证,弄虚作假,截留国家财政收入和偷漏拖欠国家税利的现象也比较严重。截止1986年6月,我县纳税对象共欠交国家税利108.9万元,其中80%以上是乡村企业和个体户欠交的,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和乡级资金的统筹安排。因此,必须强调发挥乡财政的监督作用,以保证乡级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实践证明,这样做效果是显著的。1985年我县朝阳山乡财政所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制度,对乡政府筹集的各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对乡镇企事业单位进行预算监督。当年,在乡筹的集体资金收入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不但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而且还清了1984年的欠帐14,900元,并用机动资金发展了两个村办石厂,支持了一个乡办饲料厂。到1986年5月底,这三个厂已创税利近万元。1986年,该所利用多种形式对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和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跟踪监督,使乡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乡政府集资用于维修校舍的32,750元资金,原计划维修教室400平方米,由于加强监督,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实际维修453平方米,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为了充分发挥乡财政的监督作用,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乡党政领导应重视和发挥乡财政的监督作用。乡财政利用其职能对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提高乡级资金使用效果,缓解资金供需矛盾,更好地促进乡镇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乡党政领导应带头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乡镇各部门对乡财政监督作用的认识,促进乡镇企事业单位自觉遵纪守法,为乡财政行使监督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乡财政所也应及时向乡党政领导汇报财政监督工作的情况,取得乡领导的积极支持。
2、明确划分乡财政监督管理的范围,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制度。乡财政建立后,应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明确划分乡财政对乡镇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范围,同时还应建立一个以乡财政、税收、金融、司法和各经济管理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村经济监督网。为了便于检查监督,对国家拨款、集体统筹款项等,均应建立健全帐目帐户,严格印鉴和审批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各项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对乡镇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同时,还应加强财政立法,改变那些不适应乡级资金管理和监督的财政法规,强化监督手段,以法律来保证乡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
3、加强对乡财政干部业务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水平。为了适应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需要,乡财政干部要不断学习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发展各项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经济改革的新动态。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在财政监督中,要立足于“服务”,积极为发展乡镇经济排忧解难。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采取预算监督、财务审核、跟踪调查等多种多样的办法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管好用好乡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