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在调节企业收入的再分配方面,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它公平课税的原则,为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能否正常发挥取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因此,针对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完善征管的办法,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是很有必要的。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管部门有待于进一步协调配合。在企业改组、改制中,国、地税两家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有所变更,在征管工作中,两家征收机关缺乏协作联系,出现漏征漏管的现象,甚至为了争取税源,许以优惠政策,致使企业欠税无法及时足额收回,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规范,造成实际执行困难。目前,税前扣除项目中有些有扣除标准,有些没有规定扣除标准,企业往往将两者加以混淆,如将“业务招待费”、“宣传费”列入“公杂费”、“会议费”,以减少计税所得额。另外,一些资本性支出与一般费用支出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仍难以划分,特别是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与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两者难以准确区分,造成税企双方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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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在调节企业收入的再分配方面,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它公平课税的原则,为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能否正常发挥取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因此,针对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完善征管的办法,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是很有必要的。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管部门有待于进一步协调配合。在企业改组、改制中,国、地税两家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有所变更,在征管工作中,两家征收机关缺乏协作联系,出现漏征漏管的现象,甚至为了争取税源,许以优惠政策,致使企业欠税无法及时足额收回,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规范,造成实际执行困难。目前,税前扣除项目中有些有扣除标准,有些没有规定扣除标准,企业往往将两者加以混淆,如将“业务招待费”、“宣传费”列入“公杂费”、“会议费”,以减少计税所得额。另外,一些资本性支出与一般费用支出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仍难以划分,特别是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与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两者难以准确区分,造成税企双方的争执。
3.工资的计算扣除政策不一,造成行业部门之间的税负不平衡。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允许按照核定的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工资,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则按统一的计税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目前,江西省新余市实行了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人均月工资允许税前扣除额在1000元以上,甚至对一些亏损企业也是如此。而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按规定,每月人均计税工资只允许扣除550元,从客观上造成了行业、企业之间苦乐不均和税负的不平等,不利于公平竞争。
4.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国有企业生产组织结构的调整。1994年财政部文件规定,集体所有制性质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和富裕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的可享受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国有性质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却不能享受此项优惠待遇。这种规定不符合公平竞争法则,也与当前国有企业正在进行的一场资产重组,减员增效的改革不相适应,这项政策客观上促使了一些假集体企业的出现,并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5.企业会计核算失真多,造成企业收入不真实。据《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财政部专员办对100户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1998年度企业报表进行了抽审,发现大多数企业主要会计要素的核算存在偏差。其中89户企业存在损益不实问题,共虚列利润27.47亿元。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完成上级利润考核指标或是为了年报显示好的业绩,往往违反会计处理原则,通过违规调整会计核算方法,人为地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随意选择报表合并范围等方法操纵会计信息。这样,企业通过少摊或多摊成本费用,虚增或瞒报利润。两者均造成企业收入及企业所得税不真实,给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留下隐患。
二、解决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建议
1.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堵塞“跑、冒、滴、漏”。坚决贯彻国务院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加强国、地税等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对涉税项目要依法征收,企业改组、改制、资产重组等行为,其方案应报税务机关审核,在有关涉税事项落实后方案才能执行。
2.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尽管税前扣除项目已有一定的规范,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许多已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议对以前制定的税前扣除项目作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为企业创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应在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走科技进步之路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在分行业制定税前扣除标准外,对于一些共性项目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3.企业所得税税前计税工资要真正体现工资与效益的统一。目前,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制定没有税务部门参与,而且各行业各部门工效挂钩方法不一,行业之间苦乐不均,不利于公平竞争。建议在制定和考核工效挂钩方案时,由税务部门共同参与审核,增强其税前扣除约束性和科学性,使工效挂钩办法真正成为刺激企业提高效益,实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工具,同时,进一步理顺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关系。
4.及时调整某些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税收政策。为配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对新办的安排富余职工的国有企业应同集体企业一样享受减免税的优惠,以促进公平竞争,减轻国家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5.加大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力度,确保企业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加强对企业汇算清缴的检查,对企业虚报或瞒报利润的行为要进行补税罚款处理。按新《会计法》规定,对虚假会计核算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责任。因此,对会计核算失真的企业,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保证企业收入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