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在农村综合改革中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贫困地区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确立县乡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淡化乡镇作为一级实体财政的角色,推进“乡财县管”。坚持财力下移、支出缺口上移、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确保乡村的支出预算水平与乡村职责相对应,县区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由县区相关部门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得要求乡镇自筹或配套;坚持保运转与促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保运转,量力而行搞发展;坚持保障与节俭并重的原则,在节俭中实现保障,在保障中突出节俭。
(二)调整乡镇财政收入征管机制。结合税费改革后贫困山区乡镇收入锐减的实际,巴中市撤销了乡镇金库,税收收入由县级税务部门统征,非税收入票据由县区财政部门统管,所有财政收入全额缴入县级金库或财政专户。县区建立激励机制,对发展经济和协税护税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给予奖补。消除了多年来乡镇因税源不足挪借资金垫税、收入空转的现象。
(三)建立乡村必需经费保障机制。结合乡镇财力实际,淡化乡镇作为实体财政的角色,将乡镇必需支出全额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保障。乡镇财政供...
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在农村综合改革中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贫困地区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确立县乡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淡化乡镇作为一级实体财政的角色,推进“乡财县管”。坚持财力下移、支出缺口上移、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确保乡村的支出预算水平与乡村职责相对应,县区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由县区相关部门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得要求乡镇自筹或配套;坚持保运转与促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保运转,量力而行搞发展;坚持保障与节俭并重的原则,在节俭中实现保障,在保障中突出节俭。
(二)调整乡镇财政收入征管机制。结合税费改革后贫困山区乡镇收入锐减的实际,巴中市撤销了乡镇金库,税收收入由县级税务部门统征,非税收入票据由县区财政部门统管,所有财政收入全额缴入县级金库或财政专户。县区建立激励机制,对发展经济和协税护税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给予奖补。消除了多年来乡镇因税源不足挪借资金垫税、收入空转的现象。
(三)建立乡村必需经费保障机制。结合乡镇财力实际,淡化乡镇作为实体财政的角色,将乡镇必需支出全额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保障。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个人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直发,村组干部误工补贴按标准由县区财政预算安排,乡镇直发到人,乡镇民政优抚、社会保障、惠农补贴等支出由县区级财政足额安排预算,实行财政直发。分类制定乡镇行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村集体组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由县区财政足额纳入预算,按年度预算和月均进度拨付到乡镇经费账户,由乡镇统一管理支付。目前,巴中各乡镇按公务员每年人均7000元的标准、村按3000元的标准安排公务费,基本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乡镇经常性的社会事业发展经费,按因素法制定预算标准,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确保乡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四)建立乡村债务控制化解机制。对乡村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挤干“水分”,予以锁定,建立债务信息系统,健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了乡村“不准举债、不敢举债、不能举债”的控债机制。如,通江县采取“统一换据、现场确认”等办法,核减乡村债务2.5亿元,挤掉了债务“水分”。同时,采取预算安排、盘活资产、对口使用项目资金等措施,筹集偿债资金,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和因债务引发的特殊矛盾。
(五)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坚持分乡镇设置财政所,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与乡镇财政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并明确了乡镇财政所资金、资产管理和会计服务等7个方面的职能。县区统一制定了乡镇差旅费、接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控制各类支出,实行会计凭证县区财政审核制度,严格乡镇支出、往来入账管理,定期对乡镇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加强县区对乡镇财政财务的监管。
(六)扎实推进“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在坚持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各村成立了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和管理村组各项经济事务和财务收支活动;监督小组由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负责监督理财小组,核实财务公开的内容。探索建立了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由乡镇财政所指导村委会编制收支预算,交理财小组审查后由乡镇财政监督执行,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年度结束后,村委会编制决算,由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审查后张榜公示。建立了村账乡管制度,村集体资金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使用权归村集体,村集体账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统一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切实履行乡镇对村组财务的监管职能。
巴中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县乡财政职能得到了较好履行。通过改革,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增强了财政调度能力,县乡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职能得到了切实履行,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等方面支出,保障了乡村公用经费的支出和乡村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改革,县乡财政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县乡财政的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从体制上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遏制了乡村债务的膨胀。实行“乡财县管”和“村财民理乡监管”后,有效堵住了乡镇随意举债的口子,自2003年锁定乡村债务以来,基本没有发生新的债务。同时,通过规范管理,县级还按照不低于当年可用财力总额5%的比例设立预算偿债资金,近年来县乡财政累计预算安排偿债资金3.8亿元。四是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县乡财政管理的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近两年,全市县乡GDP一直保持在12%以上的增幅,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农村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等民生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作者为四川省巴中市副市长)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