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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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是全国六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从2007年起,在19个市(州)和21个扩权试点县开展了水稻、玉米和生猪保险试点工作,并于同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初步构建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因地制宜选择保险品种。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为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和棉花。四川是生猪产销大省,生猪存出栏和猪肉产量长期居全国第一。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对稳定全国猪肉市场供应,平抑猪肉价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四川在选择水稻、玉米作为保险试点品种的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育肥生猪保险。制定符合省情的保险条款。按照保险费率与保险标的风险程度相一致的原则,农业保险必须以高费率作保障,但因受财政负担水平和农民支付能力的制约,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严重不足。为此,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适当降低了标的物的费率,确定水稻、玉米一般灾害险费率为5%,生猪保险费率为2.5%。另外,四川是一个旱情形势非常严峻的省份,“十年九旱”的状况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尤其是2006年发生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夏旱连伏旱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
四川省是全国六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从2007年起,在19个市(州)和21个扩权试点县开展了水稻、玉米和生猪保险试点工作,并于同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初步构建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因地制宜选择保险品种。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为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和棉花。四川是生猪产销大省,生猪存出栏和猪肉产量长期居全国第一。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对稳定全国猪肉市场供应,平抑猪肉价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四川在选择水稻、玉米作为保险试点品种的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育肥生猪保险。制定符合省情的保险条款。按照保险费率与保险标的风险程度相一致的原则,农业保险必须以高费率作保障,但因受财政负担水平和农民支付能力的制约,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严重不足。为此,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适当降低了标的物的费率,确定水稻、玉米一般灾害险费率为5%,生猪保险费率为2.5%。另外,四川是一个旱情形势非常严峻的省份,“十年九旱”的状况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尤其是2006年发生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夏旱连伏旱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将旱灾仅仅列入一般灾害险,较低的费率将无法维持保险业务的正常经营。因此,为确保参保农户遭遇旱灾后能及时恢复生产以及保险机构能持续健康经营,四川省将旱灾保险责任单列,并厘定了相应的费率。按照中央补助25%,四川省地方财政补贴45%来看,农户只需负担保费30%的比例,即:参保农户只需缴纳水稻7.23元/亩、玉米7.14元/亩、生猪3元/头的保费,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即可获得276-400元/亩(头)不等的赔付。在政府补贴政策的支持下,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并根据气象特点调整保险责任范围,既满足了广大农户的参保需求,又维护了保险机构的可持续经营。
选择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的经营模式。在农业保险起步阶段基金积累有限、农户保险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单靠保险公司的力量难以有效推进,因此,四川选择了政府与保险机构联办的经营模式。该模式要求保险经营机构对农业保险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经营方式,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在保险责任分担上,当理赔款在当年保费的2倍以内,由保险经营机构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保费2-3倍的部分由保险经营机构与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从试点实践看,“联办”经营模式运行平稳健康,它能将政府的组织资源优势和保险经营机构的管理资源优势充分结合起来,风险共担,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为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初步建立了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省财政通过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报表体系和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保险机构、财政及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了财政部门对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目前,正着手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开通农业保险门户网站,开展农业保险资金的实时动态监管、数据的及时反馈和分析研究工作,实现财政、保险、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的共享和及时沟通,并方便广大农户在第一时间查询农业保险相关政策,为理赔“一卡通”的实施创造条件。
建立多层次的大灾风险准备金。为了有效应对大灾对农业生产的冲击,四川初步构建了政府和保险机构同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的保险制度,即:保险经营机构应将农业保险所产生的盈余全额滚存建立大灾准备金;省及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在大灾准备金达到一定规模以前,应将年初安排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余转为财政大灾准备金,不得抵减下年度预算安排。同时鼓励各级财政年初通过预算安排巨灾风险准备金,专户存储,专户管理。目前,全省各级财政和保险机构已分别建立大灾风险准备金约4300万元和8600万元,为大灾之年积累了一定的风险保障。
创新经营风险管控机制。为保证农业保险业务的可持续经营,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户的利益,四川省实行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试点市(州)总保费3倍以内封顶并承担在此以内保险赔付责任,并在保单合同中详细登载说明。赔付分两次进行,即在损失发生后,先向农户支付核定损失50%的预付赔款,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年全市(州)总赔款后再进行个案清算。如总赔款在保费的3倍以内则按核定的赔款全额支付;如总赔款超过保费的3倍,则个案赔款为核定赔款额乘封顶系数。该模式实现了经营主体和农户共担风险,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保户防灾减灾的意识,降低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利于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网络优势。农业保险对象涉及广袤分散的农村地区,而四川省农业普遍存在着农户分散经营、产业化程度不高、点多面广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基层服务网络的优势,广泛铺设了基层保险代理、代办网点。创设了“村级代办员”、“营销服务部”、“保险服务站”,成功探索出了“资阳模式”、“仁寿模式”、“峨边模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运作模式。目前,全省正式报批挂牌的农村营销服务部就有600多个,而在全省各乡镇设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站、服务站有上千个。完善的机构设置为承保工作的迅速推开和理赔服务的快速便捷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不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在农业保险试点中,四川充分发挥农业、畜牧、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职能和技术优势,提供从承保到理赔的全过程服务,并与保险机构一起组成防灾防疫防损“三防”小组和理赔定损小组,深入灾害现场抓好查勘、核损工作。制定理赔实务规定,做到核灾及时认真、定损准确严谨、理赔公开高效。同时,通过建立风险防范和赔付结合机制,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力度,推广防御、抢救、补救和及时恢复生产的技术,使农业保险走上了“灾前预防为主,灾后补偿为辅”的良性发展轨道。“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反应迅速、特事特办,简化理赔流程,为受灾地区开辟了理赔“绿色通道”。中国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深入重灾区,在第一时间向北川县大禹野生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了7000头能繁母猪地震保险赔款,总金额达692.5万元。据统计,这是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全国正式开办以来,集中支付的最大一笔赔款,为养殖户尽快恢复重建提供了资金保证。
四川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局良好,对农业生产的积极保障作用初步显现,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拥护的“民心工程”。2007年,水稻、玉米参保面积分别为1059万亩和444万亩,分别占种植面积的36%和24%;生猪参保数量约为1646万头,占2007年下半年出栏数的33%;能繁母猪参保数量约为491万头,占2007年存栏数的83%。随着生猪保险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农民养猪积极性明显提高,养殖规模迅速扩大。大多数养殖户特别是规模养殖户都对生猪生产形势充满信心,补栏愿望强烈。农业部在四川省定点调查的180家养殖户中,50头以上规模户增加92%,补栏势头强劲。生猪保险对四川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稳定全国猪肉市场供应和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积极作用逐渐显现。
截至2008年5月底,四川省农业保险各地已核定赔付总额达到3.25亿元,其中,种植业1.18亿元,养殖业2.07亿元。在“5·12”地震灾害发生后,农业保险因震灾已赔款1747万元,预计将赔付6296万元,对减少灾后损失和恢复重建发挥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王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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