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把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把上大压小或关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和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或关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被国家电力系统称为“河南模式”。
认清形势强力推进
河南省是华中电网火电基地,长期承担着华中电网水火调剂的重要任务。前些年,受技术水平限制和电力供应短缺形势的影响,建设了一些小火电机组,为缓解当时电力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随着电力工业技术快速发展,小火电机组能耗高、污染重、土地占用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初步测算,与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相比,小火电机组每年多耗煤炭1100万吨,多耗水1亿吨,多排二氧化硫20万吨,多占土地2万亩。尽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已成为节约能源和土地,保护环境,节约土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当务之急。因此围绕电力工业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河南省开展了上大压小或关小的探索和实践。2007年初,在全国率先爆破拆除了安阳电厂2台10万千瓦机组,随后又在新乡孟电等多个电厂集中爆破拆除了110万千瓦机组,截至10月底全省实际关停280万千瓦,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150万千瓦机组的关停目标。在“压小”的同时,河南省充分发挥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交通便利等优势,抢抓机遇,建设了一批高效清洁大机组,火电基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从2002年至2006年,全省4年新增60万千瓦机组6台,30万千瓦机组从16台增加到33台,4年翻了一番多,全省发电装机从1834万千瓦增加到3511万千瓦,居全国第5位,4年新增1677万千瓦,翻了近一番。通过上大压小或关小,全省火电机组平均每千瓦时供电标煤耗从2002年的408克下降至2006年377克,4年下降了31克,累计节约原煤65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6.5万吨。
完善措施力求实效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推进小火电关停,河南省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发改委、环保、电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关停小火电纳入工作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关停工作稳步推进。对列入关停计划的小火电机组,省财政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时不予支持,电网企业不得收购其电量,煤炭企业不得供应煤炭,铁路和公路部门不得为其输煤,银行不得提供贷款,水利部门核销其生产用水指标或强制关闭其自备井,环保部门不得分配排污指标和发放排污许可证,关停企业不得私自对外转供电或解网运行,关停后的机组不得在本省内易地使用。
(二)制定经济补偿措施,建立退出机制。针对部分企业职工安置困难、自备电厂机组关停难度大等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经济补偿措施。对签订协议并按期关停的公用小火电,实行发电量指标交易补偿政策。小机组关停后继续安排两年的发电计划,对主动关停、提前关停以及投产时间较短就实施关停的,关停后可继续安排三年左右的发电量计划,使其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通过市场交易,小机组将发电计划转让给大机组,获得一定经济补偿。2006年,全省共组织20个小火电企业与沁北、姚孟等大电厂开展发电量计划交易,交易电量15.8亿千瓦时,小火电企业共获得8000万元经济补偿,共节约煤炭3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5万吨。2007年上半年又完成交易14.2亿千瓦时,23家关停企业共计获得补偿9000万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关停自备机组后,用电价格实行优惠,关停自备电厂的企业,其用电价格按照不高于自备电厂发电成本的原则执行。对具备条件的关停机组,支持其进行秸秆发电改造,享受国家相关的电价补贴政策,为小机组寻找新的出路。
(三)妥善安置关停企业职工,保证电力正常供应。省财政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明确各类补偿资金首先用于职工安置,缺口部分要在落实好发电量指标交易补偿政策的基础上,由各市财政积极采取其他补偿政策,或者通过协商的方式由新建大项目业主给关停企业适当补偿。在具体安置上,企业自备电厂的职工原则上由企业内部安置;公用电厂的职工通过本企业内部转岗、新上机组优先招用、自谋职业、内部退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安置;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纳入当地就业培训和再就业保障体系,实施再就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或收购关停机组,或与关停机组企业合作建设新项目,安置关停企业职工。同时,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电网企业针对关停机组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工作,逐一制定供电预案,与机组关停同步实施。加大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扩大输配电能力,延伸供电范围,切实保障机组关停后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
(四)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脱硫改造。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到2010年底前燃煤电厂要全部进行烟气脱硫,其中12.5万千瓦及以上84台现役机组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占现役火电机组总容量的51.3%,这一措施实施后,可形成减排二氧化硫能力40万吨。2008年底前所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都要确保正常运行,并完成与省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2005年以来,省财政先后安排1.93亿元专项资金,集中支持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进行脱硫改造。
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或关小不仅是节能减排的好路子,也是电力行业良性发展的要求,从长远看也为财政增收进一步夯实了基础。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或关小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尤其是在解决人员安置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财政带来了增支压力。但通过上大压小或关小,实现了电力行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仅在没有影响电力供应的情况下实现了节能减排,而且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为电力行业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也为电力行业税收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增添了后劲。
体会与思考
财政支持节能减排要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通过资金引导帮助企业实现技术进步。从电力行业看,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大、风险也较大,一些企业缺乏投资的积极性。政府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能有效带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这不仅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还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和财政增收。其次,要制定保障措施,尤其是妥善解决人员安置。关小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员安置,电力行业由于效益较好,人员安置问题不是很突出,但其他行业的企业可能难以负担,财政须研究拿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妥善解决人员安置等相关问题,这是关停工作的关键环节。第三,对于压小后不能实现上大的地区,财政要通过完善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对当地财力损失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