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张建华 杨荣斌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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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赣州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只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概况
2004年9月,为落实中央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赣州市做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并制定了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统揽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切入点,以“五新一好”(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貌、建设新经济组织、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取得了阶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赣州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只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概况
2004年9月,为落实中央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赣州市做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并制定了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统揽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切入点,以“五新一好”(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貌、建设新经济组织、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广大农村的面貌和农民群众生活方式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新村镇规划建设稳步推进,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共启动了7534个村庄整治建设点,完成了264个圩镇总体规划、27456个村庄规划的编制,拆除“空心房”28.2万间,面积731.5万平方米,撤除废弃牛栏、猪圈、茅厕18.2万间,面积285.3万平方米,完成了25.4万户的改水、21.8万座改厕,改造通村(组)公路6925.3公里。二是新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脐橙、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四大农村主导产业,以及烟叶、工业原料林、草食畜禽、特种水产、竹业、黄鸡等六个区域特色产业的规划基本完成,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和措施逐步落实,对产业的推动效应日渐显现,农业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快,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三是新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3354个,覆盖23.5%的农户。四是新农民培育力度加大,通过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全市共培训农民157.6万人次,“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一名中专生”培训计划顺利实施。五是新风貌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文明村镇5户、省级文明村镇36个,创评“文明信用户”12.8万户,赣州市首创的“关爱留守孩子工程”已推广到全国,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有新进步。六是“好班子”建设明显加强,广泛开展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化了“亲民、爱民、富民”的三民活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为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民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切实改善和密切。两年多来,通过探索总结出来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得到了江西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誉,全国已有400多批次以省、市领导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察团到赣州参观考察,更主要是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戴和积极响应。
财政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探索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义务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对资金投入的需求十分巨大,就现阶段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财政而言,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各级财政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两年多来,赣州市各级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赣州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集成政策优势,在财政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财政都挤出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建立了向上级争一点、市县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扶一点的筹资机制。两年来,全市累计整合资金14.7亿元投入新农村建设,其中:市县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增加预算安排,整合预算内外资金措施,筹集资金约3.75亿元。
(二)找准支持环节,把钱用在刀刃上。赣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始终把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一家一户办不了、家家户户都需要的生产生活方面,主要采取“划分类别、区别对待”的支持方式,属纯公益性的以政府支持为主,财政全额负担;属半公益性的由政府支持和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相结合,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属非公益性的由受益群众和村组集体出资投劳建设。两年多来,财政主要支持了以下环节:一是支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主要包括产业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多方面的内容,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规划编制经费全额由财政承担。两年多来,仅市级财政就安排了经费800万元。二是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脐橙、生猪、花卉苗木等生产。市县级财政2005年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1440万元,同时还争取了上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投入。在扶持方式上实行以奖代扶,如:于都县对新开发种植脐橙每亩扶持150元。三是支持“三清三改”。市县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予以了积极支持,如:赣县对新建垃圾池每立方米补助120元,对新建无塔式供水每户补助400元,对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厕所每户补助300元。四是支持村组公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两年来安排资金9463万元,以“以奖代补”方式补助村组公路及水利设施建设。五是支持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育新时期的新农民。两年多来,仅市本级就安排资金542万元,用于补助农民技能培训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一名中专生”计划。六是支持建立农村新经济组织。市县财政两年安排资金330万元用于新经济组织的筹建和完善。七是支持好班子建设。为稳定村组干部队伍,解除村组干部的后顾之忧,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市县财政安排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仅市财政两年就安排此项资金600万元。此外,在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和农村文化事业等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为建立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由市财政起草,纪检委、市委农工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六家联合下发了《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市新农村建设资金要求实行专户核算,报账制管理。通过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佳效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财政任重道远
(一)突出主体:依靠农民群众,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要坚持农民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的方针和农民自愿、政府支持的原则,通过政府支持劳动农民自发进行新农村建设。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奖补措施,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形式,形成在有限的财政资金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自己投工、投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相结合,把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
(二)把握重点:增加基础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尽快改变农村公共事业滞后的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财政部门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当前,除了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以外,还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一是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交通、水利、人畜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二是积极支持村庄整治。财政部门要以切实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突破口,支持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重点支持做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三)围绕中心:着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实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前提。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村经济实力增强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新农村建设才有基础。因此,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优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首先,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通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辐射带动力。其次,利用财政扶持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第三、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做好财政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四)抓住关键:逐步建立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不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二是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投入政策,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的各项政策。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激励手段,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三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五)强化管理: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各项制度。在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继续强化管理,要把严格管理,提高效益与增加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既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又切实为农民利益多办好事、实事,带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一是财政部门应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整合支农资金,逐步规范政府农业资金投向、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资金合力和整体效益。二是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机制。要改革和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中介评审制等,并建立项目库制度;要规范资金分配办法,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随意向上争取资金的行为,杜绝人为因素干扰;要强化资金运行监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县级报账等管理措施;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和奖优罚劣制度。三是把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采取抽查、专项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以及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检查等各种方式,并自觉接受审计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严厉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多地、更直接地送给农民。
责任编辑 江正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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