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是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重点。与中央本级、省市级政府采购相比,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相对缓慢,有些地方甚至是步履维艰。笔者通过对县级政府采购的走访与调查,了解到,目前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些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认识难。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还没有被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尤其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财政困难县(市),谈到政府采购,仍有不少人纷纷摇头说,搞政府采购是富裕地区的事,是大城市的事,贫困县的财政是吃饭的财政,能保证“有饭吃”就不错了,广大干部教师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公用经费更是少得可怜,实行政府采购没什么意义,还有的仍固执地认为,集中采购会导致集中腐败。
——规模小。县级政府采购规模偏小,采购成本偏高。除少数发达县、市以外,大多数县、市财政支出规模都不大,大约在几千万元到几亿元之间。而在较少的财政支出额中,真正用于采购性的支出比例较低。对于一些经济落后的县而言,情况更是如此。采购金额低和批量小对供应商投标缺乏吸引力,规模...
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是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重点。与中央本级、省市级政府采购相比,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相对缓慢,有些地方甚至是步履维艰。笔者通过对县级政府采购的走访与调查,了解到,目前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些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认识难。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还没有被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尤其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财政困难县(市),谈到政府采购,仍有不少人纷纷摇头说,搞政府采购是富裕地区的事,是大城市的事,贫困县的财政是吃饭的财政,能保证“有饭吃”就不错了,广大干部教师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公用经费更是少得可怜,实行政府采购没什么意义,还有的仍固执地认为,集中采购会导致集中腐败。
——规模小。县级政府采购规模偏小,采购成本偏高。除少数发达县、市以外,大多数县、市财政支出规模都不大,大约在几千万元到几亿元之间。而在较少的财政支出额中,真正用于采购性的支出比例较低。对于一些经济落后的县而言,情况更是如此。采购金额低和批量小对供应商投标缺乏吸引力,规模效益很难体现。从目前已经设立了政府采购机构的县市来看,一些县采购机构的运转费用以及采购活动经费明显偏高,政府集中批量采购节省的费用,被采购机构的活动费用所抵消,甚至超过了采购节省的费用。
——供应难。县级供应市场发育不健全,无法形成政府采购大市场,使得政府采购固有的竞争和效益特征无法发挥出来。一些相对较发达的县市可能有效益较好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竞争;而大多数贫困县一般都是山区,山高路陡,交通不便,农业生产落后,工业企业基础薄弱,商业不发达,限制了采购市场的发展,并且商品品种单一,标准不高,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不多,束缚了政府采购的发展。
——质量差。由于采购规模小、市场发育不健全及采购人员缺乏技术等原因,一些县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如采购的商品功能和服务不符合采购单位的需要,质次价高;陷入合同陷阱蒙受损失;售后服务承诺得不到兑现等等。如某县采购单位反映县集中采购水货微机,没有品牌,没有售后服务,没有维修点等问题,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水平低。县级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还不适应这一新生事物。政府采购聚经济知识、采购技术、商品知识、法律等知识于一身,学问深奥。一些同志在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学习和训练的情况下,一夜之间就变成采购人员,主持政府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形成不规范操作。有些地方甚至只是为了缓解机构改革的压力而组建政府采购机构,使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很难得到保障。
——执行难。县级政府采购由于受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即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合署办公,形成了政府采购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容易产生新的腐败。虽有的县市实行了“管采分离”,但分家后二者出现权利之争,执行机构不服监管,不能有效配合政府采购过程的完成。
我国县级政府采购发展的瓶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阻碍了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县级政府采购工作也必须随之不断推进。笔者认为,县(市)级政府采购只有针对当地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才能推动本地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加大政府采购宣传,提高认知度。政府采购制度能否积极推进,开展得是否顺利,关键在宣传和提高认识。这就需要财政部门向社会各界多作宣传与解释,政府采购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政府采购的稳妥推行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政府采购意识。
——实行上下联动,建立统一的大市场。实行政府采购必须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客观上要求市场发达,交通便利,信息灵敏。为解决市场规模小、供应不足的问题,县市之间可采取上下连动模式。各县对一些不成熟的项目,可实行挂靠市级或省级政府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实行政府采购资源共享。对于本地难以采购的货物或商品,可以到市级定点企业直接采购,采购单位可以享受市级政府采购同等的优惠政策,节省采购成本。对于大型采购项目,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扩大政府采购的知名度,激发供应商的参与意识,从而解决供应上的不足和提高采购产品的质量。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解决资金难的问题。设立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政府单位购买物品的资金支付。在支付过程中,对采购单位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政府采购办(中心)可尝试实行集中采购、分期付款的原则。政府作为市场最大买家,在供应商的心目中地位至高无上,实行集中采购后,对有些采购单位暂时无采购资金的,依靠采购办(中心)的分期付款原则,采购单位可以在资金上得以缓解,享受政府采购带来的好处。采购办(中心)可以向财政申请流动资金,对那些急需采购但暂时没有资金的采购单位,采购办(中心)还可以先行垫付,然后委托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分月和分季将资金逐步扣还并转划到采购办(中心)的采购资金专户。同时,坚决杜绝自行采购,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得回扣的问题,使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及早“分家”,解决管理和执行部门之间的矛盾。各县(市)采购办都应按照管理职能与采购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采购办主要管资金、政策、管理和招标、定点采购的具体工作;采购中心则专司集中采购事宜。两部门各司其职,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