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以来,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狠抓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为7.1亿元,2004年达30.8亿元,增长333.8%;2005年为50.47亿元,比上年增长近63.9%。三年来,通过集中采购累计节约资金13.6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为15.4%,有些项目的资金节约率超过50%。
依法采购、规范运作,保障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中心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20多项制度办法,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还建立了内部制衡约束机制,将招标组织与评审专家、供应商抽取工作分离,将采购经办人员与招标文件审核人员分离,使各环节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衡。在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公开招标比重达到7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都报经财政部批准。所有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都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发布;坚持评审专家和被询价供应商随机抽取制度;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认真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重大项目请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设立专门接待室,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增强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以提高效率、提升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采购组织方式多样化、采购流程电子化、质量保障体系化,不断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完善组织实施方式。2005年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项目占目录内项目总数的64.2%。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开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对部分项目实行网上采购,方便了采购单位特别是京外单位的采购。通过加强供应商履约管理、进行市场行情监测、完善评标体系、改进评标办法、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等措施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质量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政府节能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产品。坚持购买正版和国产软件,积极扶持国内软件产业的发展。在汽车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排气量和价格双重标准,坚持购买国产汽车,严格把关、不开口子。根据国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战略,积极支持联想、海尔、华为、奇瑞等自主创新企业和产品。
为各采购单位服好务。三年来,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以及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主任网上信箱、协议供货在线问答等形式,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连续举办了15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各部门及所属京内外各级预算单位近4000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编写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问答》和制度选编,发送各采购单位,方便采购单位了解政府集中采购操作程序。在做好目录内项目采购的基础上,还接受部门委托完成了医疗器械、软件开发等部分目录外项目采购。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一是政府集中采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从国外政府采购的发展历史看,多数国家经历了高度集中的发展过程,这是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国的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又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但对于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界限划分等问题,需要政策上、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府集中采购的计划性急需加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一直存在规模小、批次多、计划性不强的问题,2004年采购规模为30.8亿元,采购次数却高达1233次,平均每日采购3次。采购项目难以整合,形不成规模,价格优势无法体现,导致采购成本增加、效率较低。三是目前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发展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需要,采购质量与采购单位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协议供货中标产品存在价格虚高现象。四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功能需要强化。从国外情况看,美国政府采购制度高度集中,注重实现购买本国产品、扶持中小企业、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政策目标,其强制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保证了政策调节功能的有效发挥。在我国,随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采购规模的逐步扩大,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日益重要。至少在现阶段,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采购的集中程度,只有通过集中形成规模优势,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针对上述问题,中心要紧紧围绕“规模与规范”这个主题,着力开拓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重点是抓好“135”工程的组织实施,即“一网、三库、五个系统”的建设,夯实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一是建设“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加快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集中采购电子化水平。二是建立采购单位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进一步整合采购单位基本信息,建立采购单位信息库,为网上采购提供必要条件。扩大供应商信息库容量,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建立商品信息库,为采购单位编报计划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论证体系、服务跟踪体系、绩效考评体系和内部监控体系。通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质量。通过对重大采购项目论证制度,保证采购结果的客观、公正。通过建立服务跟踪体系,逐步实行采购项目后评价制度。通过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建立内部监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建设。
(作者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